单张餐饮发票中奖不超800元,免税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8日05:16 山西新闻网

  本报4月17日讯(记者岳威)今起,消费者参与餐饮业发票刮奖活动时,单张发票所中奖金不超过800元(含800元)时,将不再缴纳个人所得税。这是记者今日从省地税局了解到的。

  省地税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后,个人取得单张有奖发票奖金不超过800元(含800元)的,将免征个人所得税;而奖金超过800元的,还将按照原先规定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

  目前,太原市举行的餐饮业有奖发票刮奖活动共有四种奖金类型,即特等奖(奖金2万元)、一等奖(奖金1000元)、二等奖(奖金100元)、三等奖(奖金10元)。

  (编辑:董春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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