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例“裸聊”案检方撤诉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8日06:30 深圳商报

  该定何罪无法可依

  首例“裸聊”案检方撤诉

  深圳报业集团驻京记者杨峥

  【本报北京4月17日电】日前,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检察院对北京首例网上“裸聊”案作出了撤诉处理。此案的撤诉暴露出我国在惩治网络色情的法律方面存在缺陷。

  据介绍,2005年9月15日,36岁的家庭主妇李某在家中利用计算机组织多人进行视频“裸聊”时,被北京警方抓获,后李某被石景山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被捕后,李某对自己在家中多次组织他人进行网上“裸聊”的事实供认不讳,并称“裸聊”主要为寻求刺激。

  据了解,“裸聊”在我国能否定罪,还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目前,对以盈利为目的的“裸聊”一般以“淫秽表演罪”处理,而非盈利目的的“裸聊”,则处于“无法可依”的尴尬境地。

  检方透露,案件起诉到法院后,法院认为很难定罪,为此专门召开了专家研讨会。今年2月,提起公诉的检察机关经过反复研究,最终撤回了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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