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章怎么罚,听听百姓意见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8日08:00 南海网-海南日报

  如今实施的《海南省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规定》,经历了一个和谐、民主的立法过程。

  过去在海南,交通之乱令人瞠目结舌:就算在交通设施较好的街道上,也时常会见到有行人乱穿马路,机动车在斑马线上呼啸而过,非机动车辆肆意进入机动车道……提高市民遵守交通规则意识成为当务之急。

  2006年初,《海南省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规定(草案)》(以下简称《规定》)刚进入一审,就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

  2006年2月8日,为充分发扬民主,增加立法工作透明度,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决定将《规定》全文向社会公布,广泛征求意见,以便进一步研究修改。此前,《规定》已经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处罚还是教育、处罚的力度、执法的规范,短短一周时间内,全省各地群众就上述问题进行了广泛的辩论与交锋。

  当年6月8日,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举行立法听证会。会上,22名代表围绕如何结合本地居民收入水平确定交通处罚的标准、幅度等问题展开了讨论。

  同年7月24日,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召开。备受群众关注的《规定》在本次会议上也进入二审程序。

  2006年10月1日,我省第一部关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海南省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规定》实施。由于听取多方意见,我省设定的处罚标准总体有所下调,主要体现在对一般违反道路通行规定的违法行为都调低了处罚的标准。

  本报记者 文刚 实习生 林明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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