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吧钓到美眉 订好的房间没了 美眉转身而去 男子大闹宾馆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8日08:19 南京晨报

  晨报84701110热线报道 前晚,南京本地一名男子去1912喝酒之前,打电话给白下区太平南路一家宾馆订了一间房间,因比约定的入住时间迟了3个小时,老板将房间安排给其他客人。男子带女孩来后发现没房间,大闹了宾馆。

  刘先生是白下区太平南路一家宾馆的经理,前晚8时,一自称姓陈的男子打电话到宾馆,要求订一间158元的标准间,许诺10点带个朋友来入住。刘先生等到晚11点,也不见陈某来住,此时宾馆的标准客房十分紧张,他以为预订客房的陈某不会来,就把房间安排给了一位来南京出差的生意人。直到昨晨1时许,陈某带了一个女孩来到宾馆,要求入住预订好的房间,此时宾馆已经客满,没有其他房间,刘经理只好出面解释:“预订好是10点来住,但是到时间人却没来,按照宾馆规定,超出预订时间可以将房间转给其他客人,这样吧,我介绍你们到我朋友开的宾馆去住,离这里不远,我负责打车费用。”陈某表示同意,但带来的女孩很不乐意,表示算了不住宾馆了。陈某见状一边劝女孩,一边对刘经理发火,在酒店大厅大吵大闹,非要刘经理赔偿150元房间钱,吵闹中,他带来的女孩离开了宾馆,陈某更加来火,要求除赔偿房间钱外,还要赔偿在1912的500元消费。宾馆内入住的许多客人被吵醒,纷纷投诉要求退房。刘经理只好报警。

  白下区特巡警110赶到现场后,陈某表示宾馆无故将他订好的房间转了出去,给他带来很大损失,民警问他有多大损失,他说是女朋友生气走了,如果有房间,不是这个样子。据警方询问了解,陈某是在新街口工作的白领,晚上无聊就打算去1912寻找“艳遇”,去之前特地订了一间房间。在酒吧,陈某花了500元买酒和一个女孩搭讪,两人玩到凌晨后来宾馆同宿,见没有房间,女孩就走了,陈某因此十分生气。刘经理表示:“陈某如果在酒吧找不到女孩,一个人是肯定不会来住的,如果是真想住宿,在订房间的时候就会给钱的。为了不影响其他客人,刘经理拿出100元钱给陈某,并表示道歉,陈某这才离去。

  作者:朱宏俊/来源: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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