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难民工子女纳入“两免一补”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8日08:40 台海网

  台海网4月18日讯(驻福州记者林芹)将家庭经济困难的农民工子女纳入“两免一补”的范围,确保每一个农民工子女不因贫困而失学。日前,省教育厅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通知》。

  《意见》提出,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应将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当地教育规划中,合理配置公办义务教育资源,扩大中小学办学容量,保证以公办学校为主接收农民工子女就学。

  凡经教育行政部门安排进入城区公办学校就读的农民工子女,学校一律按照当地政府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收费,不得加收借读费和其他任何费用;严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收借读生。同时要将家庭经济困难的农民工子女纳入“两免一补”的范围,确保每一个农民工子女不因贫困而失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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