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平安医院” 构建医患和谐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8日08:58 解放日报

  据新华社西安4月17日电 (记者 李薇薇 梁娟)我国卫生系统今后将全面开展创建“平安医院”活动,以优化医疗服务环境,维护正常医疗秩序,构建健康和谐医患关系。

  卫生部副部长陈啸宏17日在西安举行的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会议上介绍,卫生部已会同中央综治办、公安部等7部委成立了“全国创建平安医院活动协调小组及办公室”,负责对各地创建“平安医院”活动的检查和指导,推动各地建立协调机构。目前,福建、浙江、江苏等省已经率先启动了“平安医院”创建活动。

  全面开展的“平安医院”创建活动把“着力点”放在了建立减少和有效化解医疗纠纷机制,保障医患双方合法权益,严厉打击危害医务人员、患者人身财产安全和破坏医疗秩序的行为等方面。

  “坚持依靠医务人员,依靠人民群众,以医患双方满意为目标,改善医患关系、提供满意服务贯穿创建‘平安医院’活动的始终。”陈啸宏表示,卫生系统将重点做好严格规范医疗行为,完善医院安全防范体系,加强医德医风建设等工作,自觉规范职业行为,不超范围开展医疗项目,不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不做违法违规医疗广告。不雇用“医托”,严厉打击“号贩子”和“医闹”,有效制止严重扰乱医疗秩序的行为。

  各地医院要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提高医护人员的防火、防盗意识,严防盗抢、扒窃,有效保障患者和医院的财产安全。要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医疗救治预案,完善医院重大突发事故应急处置机制,健全急诊抢救制度,提高医务人员应急处置能力,杜绝各类责任事故的发生。要建立健全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增强医护人员及职工的法制观念,自觉抵制商业贿赂。

  同时,卫生部门还要教育医护人员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的思想,改善医疗服务态度,探索建立医患沟通平台和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妥善处理并积极化解医疗纠纷,提高群众对医院的医疗服务综合满意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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