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水道“吃人”》追踪施工单位赔偿12.5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8日09:09 贵州都市报

  金黔在线讯 昨日记者获悉,发生“吃”人事故的楠竹花园工地下水道已经被有关部门责令整改,工地施工方向死者家属赔偿12.5万元。

  据相关部门调查,发生“吃”人事故的下水道无警示标志、井盖未固定,导致9岁儿童何某在途经工地时失足掉进2米多深的下水道中身亡(本报4月16日报道)。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主动承担责任,认为是自己管理不严,没有设立警示标志提醒行人,埋下了事故隐患,经与死者家属协商,决定赔偿1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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