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企业家集中学习物权法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8日09:26 河北日报

  本报4月17日讯(实习生张倩记者霍晓丽)今天上午,我省民营企业家学习物权法报告会在石家庄举行。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工商联会长韩葆珍参加报告会。

  这次报告会由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工商联联合举办。报告由王继安和胡华军两位法官主讲,他们从物权法的基本原则,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物权的保护,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权,留置权等方面作了精彩的解读。许多与会民营企业家认为,报告既有理论知识,更注重实际应用,使他们深受启发,受益匪浅。今后将通过学习不断提高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意识,提高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和水平,促进企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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