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关于贯彻《关于中央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8日09:38 云南日报

  (2007年4月4日)

  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结合云南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全面把握农业农村深刻变化,充分认识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意义

  当前,我省和全国一样,已进入工业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快速推进的发展阶段,处在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结构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的历史时期。在新的发展阶段,要做好“三农”工作,必须客观认识农业农村的新情况,科学把握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因势利导推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顺势而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开局良好。2006年,是我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开局之年,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的部署,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省工作的重中之重,实施了一系列扶农强农惠农的政策措施,克服自然灾害多发的不利影响,全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起步扎实、进展顺利。粮食稳定增产,农业农村经济结构进一步优化,优势特色产业快速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迈出新步伐,乡镇企业质量和效益稳步提升,农村劳动力转移步伐加快,农业基础设施和生态建设得到加强,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亮点频现,扶贫攻坚成效显著,农村各项改革取得新的成果,农民人均纯收入较快增长,巩固了农村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良好势头。

  (二)农业农村发生了深刻变化。在中央加强“三农”工作新举措的推动下,经过我省广大干部群众多年的共同努力,全省农业农村正在发生重大而深刻的变化:农业的功能不断拓展、效用不断延伸、内涵不断丰富,食品保障、原料供给、就业增收等功能强化,生态保护、观光休闲、文化传承等功能彰显;农业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在更宽领域、更高层次上展开,改变了传统农业以种植业为主、农村以农业为主的格局,生产经营方式发生明显转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得到提高;农业农村发展的外部环境发生变化,全省经济实力和财政收入迈上新的台阶,初步具备了以工哺农、以城带乡的条件,城镇对农村的带动作用明显增强;乡村治理方式发生变化,基层民主得到加强,乡镇政府职能开始转变,群众的市场意识、竞争意识、发展致富意识和民主法制意识普遍提高。

  (三)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虽然我省农业农村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但与全国特别是发达地区相比,传统农业粗放经营方式依然占主导地位,农业基础脆弱、装备落后、主要靠天吃饭的状况没有根本改变,农产品加工能力弱、产业链条短、科技含量低、附加值不高的情况没有根本改变,农民就业门路不广、增收困难、贫困面大、贫困程度深的局面没有根本改变,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失衡、差距拉大的态势没有根本改变,农业农村发展仍然处于艰难的爬坡阶段。要加快农业农村发展、促进农村和谐,首先要发展农村生产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首要任务是发展现代农业。这是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农业农村工作的客观要求,是转变农业增长方式、提高农业综合效益的根本出路,是稳定粮食生产、促进农民增收的迫切需要,是持续推进工业化、城镇化的重要条件,是解决好当前“三农”问题的现实途径。

  二、坚持把农业农村工作放在突出位置,理清思路、明确重点

  2007年是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一年,做好今年的农业农村工作,必须坚持解决好“三农”问题是全省工作重中之重的战略思想丝毫不能动摇,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重要任务丝毫不能放松,支农惠农的政策力度丝毫不能减弱,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各项工作丝毫不能松懈。

  (一)农业农村工作的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以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总抓手,积极发展特色现代农业,切实加大对农业农村的投入,转变农业增长方式,提高农业设施装备水平,强化农村公共服务,深化农村各项改革,加大扶贫开发力度,促进粮食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农村更加和谐,实现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通过努力,力争粮食总产量达到1548万吨,农业总产值和农业增加值分别达到1340亿元和850亿元,农业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农村公共事业加快发展,解决和巩固50万贫困人口的温饱,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2450元,确保新农村建设取得新进展。

  (二)明确发展现代农业的基本思路。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坚持用现代物质条件装备农业,用现代科学技术改造农业,用现代产业体系提升农业,用现代经营形式推进农业,用现代发展理念引领农业,用培养新型农民发展农业,提高农业水利化、机械化和信息化水平,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和农业劳动生产率,提高农业效益和竞争力。建设现代农业的过程,就是改造传统农业、不断发展农村生产力的过程,就是转变增长方式、促进农业又好又快发展的过程。

  (三)推进现代农业建设的重点。发展现代农业是一项艰巨而长期的任务,必须遵循客观规律,有重点、有计划、有步骤地扎实推进,努力走出一条具有云南特色的现代农业发展道路。根据中央的部署和要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特别注意强化“五大支撑”。一是增加农业投入,提高农业物质装备水平,强化发展现代农业的基础设施支撑;二是提高农业科技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强化发展现代农业的科技创新支撑;三是开发农业多种功能,建设完备产业体系,强化发展现代农业的产业体系支撑;四是培育多元化市场体系,构建开放统一、竞争有序的市场,强化发展现代农业的市场体系支撑;五是大力培养新型农民,提高农村劳动者素质,强化发展现代农业的人力资源支撑。

  三、着力建立“五大机制”,切实加大对“三农”的投入力度

  增加“三农”投入,是发展现代农业、强化农业基础的迫切需要。必须抓住当前经济发展较快和财政增收较多的时机,不断开辟新的农业投入渠道,逐步形成农民积极筹资投劳、政府持续加大投入、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

  (一)健全对“三农”投入的稳定增长机制。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固定资产投资结构和信贷投放结构,加大对“三农”的投入力度。2007年,财政支农投入的增量要继续高于上年,固定资产投资用于农村的增量要继续高于上年,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建设的增量要继续高于上年。各级政府要把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重点转向农村,财政新增教育、卫生、文化等事业经费和固定资产投资增量主要用于农村,土地出让纯收益用于农业农村的比重提高到40%,建设用地税费提高后新增收入主要用于“三农”,其中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中央返还和省级收入部分,重点用于基本农田建设和保护、土地整理等项目。

  (二)建立以工哺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坚持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方略,按照建立以工哺农、以城带乡长效机制的要求,总结省内外部分地区、部门和企业以工哺农的经验,从云南的实际需要出发,充分考虑企业和社会承受能力,探索向企业、经济组织征集专项资金的办法和措施,恢复征收城市公用事业附加,筹集以工哺农、以城带乡专项资金,主要用于生态、水源工程和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用规范的方式建立和完善以工哺农、以城带乡资金的筹集、管理、使用机制,不断拓宽资金筹措渠道。

  (三)完善农业直接补贴政策机制。全面落实、完善和加强各项农业直接补贴政策,逐步建立目标清晰、受益直接的综合补贴与专项补贴相结合的农业补贴制度。积极争取中央有关农业直接补贴资金。各地粮食风险基金的50%要安排用于对种粮农民的粮食直接补贴。在巩固粮食作物良种补贴的基础上,逐步加大种养业的良种补贴力度,扩大补贴范围和品种。继续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扩大补贴的机型和范围。进一步做好退耕还林现金补助工作。逐步建立适合省情的农业生产资料综合补贴制度。2007年起,全面实行农民补贴“一折通”发放管理。

  (四)创新金融投入机制。进一步推进农村金融改革,继续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更好地发挥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和农村信用社在农村金融中的作用。引导邮政储蓄等资金返还农业农村,大力发展农村小额贷款,尽快在贫困地区开展多种所有制金融组织的试点工作。做大做强农业投资公司和水利水电投资公司,搭建农业发展和水利水电建设的融资平台和投资主体。鼓励有条件的省级以上龙头企业开展生鲜农产品生产与流通的农业保险试点,支持龙头企业、中介组织帮助农户参加保险,财政对投保农户给予一定保费补贴,对保险公司经营的政策性农业保险给予适当的经营管理费补贴。

  (五)建立和完善社会广泛参与机制。充分发挥广大农民在建设新农村和发展现代农业中的主体作用,完善农村“一事一议”筹资投劳办法,引导农民增加生产要素投入和智力投入。按照“民办公助”的原则,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补助原材料等多种方式,对农民投资投劳兴建直接受益的生产生活设施给予适当补助。综合运用税收、参股、贴息、担保等手段,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建设现代农业。广泛开展“村企结对”建设活动,完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对口帮扶机制,建立发达地区对贫困落后地区的帮扶制度。

  四、努力加强“五大建设”,提高现代农业的设施装备水平

  先进的物质装备和良好的设施条件,是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支撑。必须加快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现代农业的设施装备水平,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

  (一)全力加快农田水利建设。从今年开始,在保持原有投资渠道不变且投资逐年增长的基础上,每年再筹资10亿元,重点用于加快“润滇工程”项目建设和对大中型水库进行除险加固。组织开展1000公里小(一)型以上水库干支渠防渗工程建设,继续开展12个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灌溉示范项目建设,力争新增有效灌溉面积50万亩,新增节水灌溉面积40万亩。增加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补助专项资金规模,积极引导农民兴建小型水源和灌溉排涝工程。继续加大山区“五小水利”、中低产田改造、烟水配套、优势农产品基地水利配套设施、坡改梯及农村中小河流治理等工程建设力度,加快以水浇地、坡改梯、治水改土为主的基本农田和高产稳产农田建设步伐,全面完成新增100万亩高产稳产农田、100万亩基本农田建设任务。加强对中低产田改造和粮食安全示范区、退耕还林重点地区口粮项目、优势农产品基地项目的田间灌排设施建设,搞好25个边境县的基本农田建设。全面实施“沃土工程”。

  (二)大力开展农村清洁能源建设。继续开展以农村户用沼气为重点的农村能源建设,新建农村沼气池20万口,完成农村节柴改灶10万户,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开展规模畜禽养殖场建设大中型沼气工程,加强农村户用沼气池村级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建设标准和管理水平。加快实施乡村清洁工程,推进人畜粪便、农作物秸秆、生活垃圾和污水的综合治理和转化利用。实施中小水电、水电农村电气化县和小水电代燃料试点等地方电力项目建设,做好列入国家投资建设的小水电代燃料建设项目,积极争取扩大实施范围和规模。

  (三)着力加强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抓好农村公路改造项目建设,每年组织完成2万公里,加快实施农村渡口改造和渡改桥工程,推进农村客运站建设。高度重视农村饮用水安全和饮用水源地保护,加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力度,优先解决高砷高氟地区、边境民族地区、贫困地区和农村学校的饮水安全,力争2007年新增解决100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推进农村电网改造和无电地区电力建设,积极争取实施西部电网改造工程。切实做好20户以上通电自然村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重点做好边境25个县和藏区县“村村通”建设。省级组织实施6000个贫困自然村的整村推进和500个自然村的村容村貌整治工程,带动全省1万个自然村建设清洁家园。

  (四)积极推进新型农用生产资料推广工程建设。积极发展新型肥料、低毒高效农药、多功能农业机械及可降解农膜等农用生产资料。加快发展适合我省土壤结构和优势农产品种植的专用肥,加大对除虫菊等生物农药的开发和推广应用力度,探索生物农药在优势农产品生产使用上的补贴机制,做强做大我省生物农药产业,加快农药、化肥的更新换代。结合我省实际,积极开发功能适用的农产品加工机械、农林作业机械、节水灌溉设备和农用动力运输机械,扶持农户开展水稻、玉米、甘蔗和薯类等农作物的机械化作业,努力提高我省粮食、果蔬、木材加工和制糖、制茶的机械化程度。

  (五)高度重视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建设。切实抓好林业生态建设,继续实施好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重点防护林工程等林业重点工程。加大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实施小流域、坡耕地、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搞好人工造林和封山育林工程,在重点矿区、水电开发区建立生态环境修复和补偿机制。鼓励和支持发展循环农业,积极发展节地、节水、节肥、节药、节种的节约型农业,推进生态农业示范园建设。全面实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重点做好化肥农药、畜禽养殖业、农村工业等农业投入品和生产行业的污染防治。在广大乡镇和农村开展“全国环境优美乡镇”和“云南省生态乡镇”创建活动。

  五、积极做强“五大产业”,加快构筑现代农业的产业体系

  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必须注重开发农业的多种功能,结合我省优势特色产业特点,促进农业结构不断优化升级,完善现代农业经营体系,提高农业农村经济的综合效益和竞争力。

  (一)发展壮大特色种植业。大力发展优质稻、专用玉米、麦类、杂粮等专用粮食和特色商品粮,稳定面积、提高单产、优化结构,确保全年粮食种植面积稳定在6300万亩左右,完善粮食储备制度,搞活粮食流通。进一步巩固提升蔬菜、薯类、烟、糖、茶、胶、水果、桑等传统优势产业,优化产业结构,全面提升传统优势产业的整体竞争力和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辐射带动力。大力发展鲜切花、食用菌、咖啡、中药材和观光农业等新兴特色产业,优化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制定优惠政策,加快发展膏桐等木本油料植物和木薯、甘蔗等非粮食作物,把云南建成全国重要的生物质能源基地。

  (二)加快发展生态养殖业。突出抓好生猪、肉牛、肉羊、奶业、家禽五个畜牧重点产业,加强良种繁育和推广体系建设,提高良种化水平,推广健康养殖方式。扩大畜禽良种补贴规模,安排专项投入支持标准化畜禽养殖小区建设试点,不断提高规模化、集约化养殖水平。加大对动物疫病特别是禽流感等重大疫病防控基础设施的投入力度,加大综合防治技术推广力度,加强基层兽医队伍建设,提高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能力。支持发展品种优、用地少、效益好的水产品养殖,积极发展特色渔业。

  (三)做强做大林产业。立足于森林资源可持续发展,强化资源培育和综合利用,积极发展林产业,培育和营造一批特色经济林、生物质能源林、速生丰产林、珍贵用材林、竹藤等基地,建设一批林下产品基地及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基地,定向培育稳定的林产业原料供应基地。加快发展以核桃、板栗、八角、松脂、竹子等为重点的特色经济林,建设一批具有一定规模的特色经济林果基地,积极发展林纸、林板、林化、木质家具等林木加工业。加大林业科技投入,积极推广林业先进实用技术,建立一批林业产业科技示范基地,促进林产业结构、技术、产品升级。充分发挥林地的综合经营优势,加大林下资源培育与开发力度,提倡林农间作、庭院林业等多种经营方式,积极发展森林生态旅游业,尽快形成林产业发展新格局。

  (四)加快发展农产品加工业。统筹城乡产业布局,把建设现代农业与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培育壮大县域经济紧密结合起来,加速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步伐。围绕优势特色产业,重点发展粮油食品、蔗糖、茶叶、食用菌、橡胶、马铃薯、蔬菜、桑麻、畜产品、林产品、中药材、果品、咖啡、香料、橡胶和植物药等农产品精深加工。加大对农产品加工企业技术改造、基地建设、新产品开发等的支持力度,技改资金要向涉农的工业企业倾斜。引导龙头企业和乡镇企业以农产品加工为重点,加快结构调整、技术进步和体制创新,不断提高发展水平。

  (五)积极发展乡村旅游业。充分挖掘我省乡村旅游资源优势,认真做好规划,加快开发建设和提升一批发展条件较好的乡村旅游点,加强基础配套设施建设,积极开发乡村旅游特色商品,建立健全乡村旅游接待服务体系。加强人才培训,提高服务质量,推动乡村旅游向规范化、品牌化发展,建成一批乡村旅游特色县、乡(镇)、村、农家乐(店),提高乡村旅游的带动辐射功能。

  (六)完善现代农业经营体系。按照“扶优、扶大、扶强”的原则,培育壮大一批起点高、规模大、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推进优势产品向优势企业集中、优势企业向优势产业和优势区域集聚,走产业规模化、集群化的发展道路。加大扶持力度,积极培育发展围绕主导产业、重点龙头企业兴办的行业协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引导龙头企业与农户建立自愿平等、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机制。鼓励龙头企业利用资源优势,突出主导产业,发展“一乡一业”、“一村一品”,推进区域化、专业化、规模化、标准化农产品生产。在依法、自愿、有偿的前提下,引导土地流转,探索多种有效形式开展适度规模经营。认真落实好扶持产业化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扶持骨干企业、名牌产品和特色园区建设。

  六、推进“五大创新”,不断强化现代农业的科技和人力资源支撑

  现代农业建设需要强有力的科技和人力资源支撑。坚持科技兴农,大力提高农业科技创新和转化能力,加快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切实转变农业增长方式,提高科技对农业增长的贡献率。加大新型农民培训力度,提高劳动者素质。

  (一)创新农业科技研发体制和机制。继续实施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创新行动,重点开展新品种选育和配套技术、重大动物疫病和植物病虫害防治、农产品精深加工、特色产业和多功能农业装备等关键技术的研发,加强农业重大科技研究开发项目优势集成和协作攻关,增强农业技术创新和成果储备能力。深化农业科研体制改革,优化现有农业科研机构的结构布局,加强省、州(市)农业科研院所创新能力建设;大力推进农科教结合、产学研协作机制,探索跨省(区)的农业科技协作区建设,促进人员交流、资源共享和项目合作。加快“云南现代农业科技创新园区”的规划与建设,加大对销售收入超过5000万元、农业科技研发有明显成效的农产品精深加工龙头企业扶持力度。对涉农企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规定引进的加工生产设备,要认真落实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的政策。

  (二)创新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机制。探索农业科技成果进村入户的有效机制和办法,继续实施科技入户、新型农民科技培训、主要农作物良种选育及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建设等四项科技带动工程,强化科技指导直接到户、良种良法直接到田、技术要领直接到人的科技推广新机制。2007年再启动一批科技示范县和科技示范村的建设工作,加大良种良法、农产品加工关键技术、标准化及农业重大技术推广的力度。按照强化公益性、放开经营性的要求,力争年内全面完成农村基层农业科技推广机构改革,逐步构建起以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为主导,合作经济组织为基础,农业科研、教育等单位和涉农企业广泛参与,分工协作、服务到位、充满活力的多元化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各级财政要在经费上保证公益性技术推广工作,改善推广条件,提高人员素质。着力培育科技大户,发挥对农民的示范带动作用。

  (三)创新农业信息化体系。以国家实施“金农”工程为依托,建立省、州、县三级农业信息网络数据交换系统,构筑农业信息服务网络及服务平台,形成多层次、多功能、交互式的农业信息服务体系。整合、开发各类涉农信息资源,推动农业信息数据整理规范化、标准化,2007年开通12316农业公益服务热线。加强农村一体化的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启动“数字农村”试点、农村信息化示范工程,抓好村级综合服务社信息服务进村工作。加大资金投入,积极扶持25个边境县农业信息化建设。积极发挥气象对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服务的作用。

  (四)创新农村劳动力培养途径。围绕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目标,组织实施好“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阳光工程”、“百万民工培训工程”、“农产品经纪人”、“绿色农业培训工程”、“绿色证书”、“蓝色证书”,加强科技普及工作,大力培养农村实用人才,提高农村劳动力的劳动技能和科学文化素质,增强农民的务农本领和转岗就业能力,把广大农民培养成有较强市场意识、有较高生产技能、有一定管理能力的现代农业经营者。统筹城乡就业机制,做好农民工就业的制度保障和公共服务工作。鼓励外出务工农民带技术、带资金回乡创业,支持工商企业到农村以多种形式创办农业企业,鼓励青年人学农务农。

  (五)创新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方式。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实行农村社会事业投入以政府为主的方式,加大对农村的投入。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推进“两基”攻坚,继续实施农村校舍危房改造工程和寄宿制学校的建设,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2007年全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在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的基础上,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的生活补助标准,扩大资助范围。加强以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为重点的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使之今年内完全覆盖全省129个县(市、区),使受益人口达到全省农业人口的87%。继续实施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奖优免补”政策,鼓励少生优生。大力扶持和发展农村文化体育事业,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和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加快县文化馆、图书馆、乡镇文化站、村科技文化活动室和体育场所等设施建设步伐,积极开展传统体育运动。

  七、建设“五大体系”,构建现代农业的流通网络

  建立和完善农产品市场体系,为发展现代农业提供保障。利用现代流通手段,培育多元化、多层次的市场流通主体,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市场服务,扩大对内对外开放,搞活农产品流通。

  (一)完善农产品市场网络体系建设。按照“合理布局、完善功能”和“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原则,加快规划建设一批优势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探索实施农产品市场准入。支持农村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和物流企业发展,重点搞好边疆、民族、贫困地区的村级农贸市场建设,在3年内培育发展30个具有龙头示范作用的批发市场,30家农产品流通企业,兴建1000个村级农贸市场。组织完成好“四进村”、“五个有”任务,搞好“万村千乡市场”和“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2007年力争新增农家店3500个、综合服务社3000个。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

  (二)加快农产品品牌体系建设。大力开展品牌创建活动。鼓励支持农产品生产、加工、营销组织和企业做好商标注册、质量认证、标准化生产等基础工作,推动品牌整合,形成一批优势特色农业名牌。大力开展农业名牌产品的宣传推介,积极组织龙头企业、行业协会参加农博会、农展会、林博会,在省内外建立云南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和优质农产品销售专柜、专营店和专销区,提高品牌影响力和市场占有率。切实加强对农产品监管,规范产品标识的使用,提高农产品品牌效应。

  (三)加快多元化市场服务体系建设。鼓励供销社、商贸企业、医药、通信、文化、邮政系统和其他各类投资主体通过新建、兼并、联合、加盟等方式,在农村发展现代流通业,积极开拓农村市场。积极发展现代流通方式,大力推行农村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新型流通业态,积极发展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和消费品连锁经营,建立以集中采购、统一配送为核心的新型营销体系,改善农村市场环境,争取各大中城市发展组建1至2个农产品配送中心。加快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步伐,发挥其衔接产销、稳定市场的作用。鼓励和发展农民自办购销组织,支持农民合作组织开展农产品加工、销售服务,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大力培养农民经纪人、农产品运销专业户和农村各类流通中介组织,建立农民经纪人培训制度,提高农民经纪人素质。

  (四)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食品放心”工程,以蔬菜、水果、干果、食用菌、茶叶、肉类和水产品等鲜食农产品和出口农产品为重点,用1至3年的时间,建立无公害农产品安全生产体系。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2007年启动1个省级、3至5个州(市)级检测中心、10至15个县级站的建设工作,支持有条件的企业率先执行有关国际质量认证。依法保护农产品注册商标、地理标志产品和知名品牌。建立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进入批发市场的农产品应逐步实现质量等级标准化、重量标准化、包装规格标准化。创建15个左右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县,建设一批优势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区。继续深入开展“红盾护农”行动,加强对农业生产资料的监督管理,推行连锁经营等新型农资经营模式,创建放心农资市场。

  (五)加快全方位开放体系建设。加快构筑有效开拓国际市场、衔接国内产销的农产品营销体系,每年有重点地鼓励和支持企业到国内外考察,结识海内外客商,开拓国内外销售渠道。进一步完善农产品网上展厅,利用互联网全面展示和推介优质特色农产品,千方百计扩大我省优势农产品出省、出口。加强检验检疫,合理运用技术标准,有效预防国外技术壁垒。加大农业对外开放力度,引进国内外资金、技术、管理,特别是要在引进大企业、大集团方面有新的突破。加快农业“走出去”步伐,支持有条件、有实力的企业开展多形式、多领域的对外投资。

  八、重点深化农村“三大改革”,增强发展活力

  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是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发展现代农业和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客观要求。在加快征地制度、水权制度和畜牧兽医管理体制等改革的同时,重点推进农村综合、集体林权和农垦管理体制三大改革,增强发展活力。

  (一)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合理整合、调整乡镇政府机构和站所设置,妥善安置分流人员,确保乡镇编制和财政供养人员5年内只减不增。坚决贯彻国务院严禁乡镇举债搞建设的决定,积极探索化解乡村债务的有效途径。2007年选择部分县(市)开展化解乡村债务试点工作,积极稳妥做好历年农业税尾欠处理工作。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全面落实经费保障机制和改革政策,建立和完善“政府投入办学、各级责任明确、财政分级负担、经费稳定增长、管理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加快教育部门改革和教师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深化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按照财权与事权相匹配,以事权定财权,财力向基层倾斜的原则,建立完善新的财政管理体制。完善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增强基层政府履行职责和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

  (二)加快集体林权制度改革。2007年全面启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逐步建立起“产权归属清晰,经营主体到位,责权划分明确,利益保障严格,流转顺畅规范,监管服务有效”的现代林业产权制度。积极推进和完善配套改革,探索建立林业产业要素市场、社会化服务体系和森林管护体系;按照分类经营、分类管理的要求,改革和完善林木限额采伐制度,逐步放宽对林木采伐利用的限制,允许经营者根据市场需求配置资源,建立起既能保证资源消长平衡,又能适应林业生产经营需要的林木采伐管理制度。今明两年各级财政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机构的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确保改革的顺利推进。

  (三)深化农垦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理顺和完善农垦管理体制,建立“省级政府授权、系统垂直管理、内部政企分开”的新型农垦管理体制,激发农垦发展的动力和活力,加快农垦经济发展步伐,推动云南农垦“二次创业”。利用云南农垦在规模、技术、组织等方面的优势,加大资源整合、资产重组、结构优化的力度,进一步增强整体实力,积极发挥农垦在发展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中的示范带动作用。

  九、加强党对农业农村工作的领导,扎实有效地推进现代农业建设

  党管农村工作是我们党的一个传统和重大原则,也是建设现代农业、推进新农村建设的根本保证。要高度重视“三农”工作,牢固树立推进现代农业建设是农业发展方向的理念,因地制宜,积极探索,把发展现代农业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确保取得实效。

  (一)各级党委、政府要坚持不懈抓好“三农”工作。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强和改善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各级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抓“三农”工作,州县主要领导要把主要精力放在“三农”工作上,州(市)、县(市、区)党委要有负责同志分管“三农”工作。要充实和加强党委“三农”工作综合机构,切实加大对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力度。各职能部门要树立全局观念,强化服务意识,积极主动地支持新农村建设和发展现代农业。各级领导干部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紧紧围绕农民需求谋划新农村建设,深入农村、深入实际、深入了解新情况,特别要认真倾听农民的呼声,了解农民的愿望和要求,创新工作内容,不断改进农村工作的方式方法。

  (二)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巩固和发展农村党员先进性教育成果。继续开展农村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活动,加强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配套建设。提高农村基层干部队伍综合素质,积极推进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鼓励大中专毕业生到农村第一线服务、到农村创业。从2007年起,向全省13500多个建制村各派驻一名新农村建设工作指导员,并以乡镇为单位,组成1312支新农村建设工作队,一年一轮换,时间暂定5年,切实加强对新农村建设工作的指导。关心村干部的工作和生活,逐步提高村干部的待遇和社会保障水平。从今年起,每年划出一定数量的公务员指标,定向考录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民(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进入乡镇公务员队伍。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三)加强和改进农村社会管理。针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变化,创新农村社会管理体制机制,切实加强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工作。转变和完善乡村干部工作职责,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逐步建立起精干高效的农村基层行政管理体制和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进一步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议事制度,维护农民的民主权利。拓宽农村社情民意表达渠道,建立健全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机制,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和办法,妥善解决农村社会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深入开展平安乡村创建活动,搞好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进一步搞好农村普法教育,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引导农民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诉求,依法行使权力、履行义务。建立农村应急管理体制,提高危机处置能力。

  (四)促进农村和谐发展。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开展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大力普及科学文化知识,引导农民崇尚科学、抵制迷信、革除陋习、移风易俗,促进乡风文明。加大对民族自治地方、革命老区、边境地区、特殊类型地区、散居民族地区、7个人口较少特有民族聚居区和民族“直过区”社会事业发展的支持力度。继续搞好开发式扶贫,加大整村推进扶贫工作力度,完善扶贫机制,确保各项扶贫措施进乡、入村、到户,组织完成好3万已丧失基本生存条件的贫困人口的易地搬迁任务,提高扶贫开发成效。认真落实水库移民和易地扶贫搬迁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加强农村征地管理和农村安居房、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多渠道筹集农村医疗救助资金,对农村五保户和特困农民家庭参加农村新型合作医疗或患大病的医疗费用给予补助。对符合供养条件的农村五保对象实现“应保尽保”和“按标施保”,全面建立农村低保制度,将农村贫困救助对象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高度重视农村残疾人事业,妥善解决外出务工农民家庭的实际困难。做好农村消防及其他安全工作,加强防御和减轻自然灾害的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对各类自然灾害的监控预警体系,做好防灾救灾减灾工作,切实增强群众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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