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避免群体事件扩大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8日09:39 海峡都市报

  4月16日至17日,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在陕西省西安市召开。中央综治委委员、公安部副部长刘金国在会上称,对重大群体性事件,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全力维护现场秩序,尽快平息事态,做好善后工作,努力避免因公安机关处置不当而导致矛盾激化、事态扩大。据介绍,2006年全国群体性事件起数同比下降16.5%,参与人员同比减少20.2%,保持了2004年以来连续下降的良好态势。 据新华社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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