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努力构建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的长效机制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8日09:41 云南日报

  新华社北京4月17日电(记者吴晶、崔静)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副局长赵刚17日在答记者问时表示,我国正在努力构建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的长效机制。

  在17日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赵刚说,我国在打击假冒伪劣产品方面,采取不少新方法和措施,比如在江苏省,下级工商局立案后要及时地通知上级工商局,这样便于上级工商局掌握情况,及时地进行指导和监督。同时,国家工商总局强调不同地区的工商局之间加强配合,发现侵权的线索,及时通知有关工商局,以便共同采取行动。

  他指出,国家工商总局也注意和公安机关的配合,联合出台规定:在工商局接到投诉,根据有关线索判定有可能构成犯罪的情况下,工商局可及时地通知公安机关,使公安机关提前介入,更有效地开展刑事侦查。

  赵刚强调,我国对打击侵权假冒行为的态度是一如既往的,并采取多方面措施坚决制止各种侵权行为,包括提高全社会的商标法律意识。

  据他介绍,自2005年起,国家工商总局就在一些零售市场采取措施。2006年初,专门发出整治批发零售市场的通知,对北京、上海、深圳等地零售市场进行有效治理。北京市工商局推行商标授权制度,要求商铺在取得商标权利人的授权后才可销售带有其商标的产品。北京一些零售市场还张贴公告,禁止销售40多种外国著名商标的商品。

  赵刚强调,北京、上海、深圳等地一些批发零售市场、商场出现的侵权行为不具有代表性,因为购买者是知假买假。对这些市场的整治难度很大。

  他表示,今年国家工商总局的工作重点将是农村市场,近日还将出台一个保护奥林匹克标志的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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