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发文强调党政机关办公楼不得定位作城标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8日09:44 金羊网-新快报

  据新华社电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问题的通知》,指出最近一些党政机关违规修建办公楼等楼堂馆所现象又有所抬头。所有新建、扩建、迁建、购置、装修改造党政机关办公楼项目,必须严格履行审批程序;要从严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建设标准,党政机关办公楼不得定位为城市标志性建筑。党政机关和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办公楼项目建设投资,统一由政府预算内投资安排,不得使用银行贷款,不得接受任何形式的赞助或捐赠,不得搞任何形式的集资或摊派。

  (晓健/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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