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3官员环境违法被停职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8日09:44 金羊网-新快报

  新快报讯据山西新闻网报道,4月15日,运城市委常委会作出决定,对在环境违法案件中负有责任的三名县级领导进行处理,河津市副市长阎新民、闻喜县副县长葛旭元、平陆县副县长马李魁被停职检查。

  近日,国家环保总局通报批评了位于河津市的山西振兴集团、位于闻喜县的运城海鑫钢铁公司建设项目违反环评法的问题,运城市委、市政府随即责令违法项目立即停止建设,坚决查封取缔土小企业,并决定三县市副县市长停职检查。

  在三位副县市长被停职的同时,运城市委当即要求河津市确定分管副市长人选,闻喜县、平陆县由县长直接负责环保工作。市委还决定向三县市下派调查组,就这三起环境违法案件进行立案调查。问题调查清楚后,将召开公处大会,对一批涉案责任人员给予严厉处分。

  (晓健/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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