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馆标准间应不少于10平米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8日10:09 半岛都市报

  本报4月17日讯(记者杨冰)同样是宾馆的标准间,有的仅有几个平方米,有的却有几十平方米。以后标准间有了明确规定:不小于10平方米。记者今天从市经贸委了解到,青岛市地方标准《住宿业经营服务质量要求》(以下简称《要求》)近日由市质监局发布实施。

  《要求》重点从服务场地与设施要求、服务质量要求、投诉处理和监督管理等五个方面对本市住宿业进行了规范。

  新标准要求各岗位工作人员应有培训经历和熟练的岗位技能,并取得劳动技能培训合格证明;应有公共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有24小时保安服务,及时检查、报告和消除安全隐患;应有有效的应急照明、防火及安全疏散等设施,客房安全通道应每天24小时畅通、明亮。

  对于宾馆的前厅,《要求》规定必须要有服务项目及价目表、本地交通图、各种交通工具时刻表和营业布局示意图;有符合公安部门要求的居民身份证、护照识别录入系统;应有行李车,配备残疾人轮椅;客房房间应隔音,有遮光设施;标准间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单人间不小于6平方米;房间内应配备电视、电话及相关使用说明;应有可供上网的网络端口;应设有无烟客房或无烟楼层。

  客房鼓励客人自带洗漱用品,开关门不应发出碰撞声音;应提供不少于6小时冷、热水洗浴条件;客房和卫生间每天全面清理一次,客用卧具、茶具、卫生洁具应每日清洁、消毒,卧具、巾类一客一换,每客使用不得超过3天,减少一次性用品数量,一次性卫生用品应质量合格。应提供可充灌式包装洗涤品。

  同时,餐饮方面要设有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采用无公害(有机、绿色)食品原料,提供营养平衡食谱。外购食(饮)品,有食品检验合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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