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三官员被停职检查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8日10:17 半岛都市报

  本报太原讯4月15日,山西运城市委常委会作出决定,对在环境违法案件上负有责任的3名县级领导进行处理,河津市副市长阎新民、闻喜县副县长葛旭元、平陆县副县长马李魁被停职检查。

  近日,国家环保总局通报了位于河津市的山西振兴集团、位于闻喜县的运城海鑫钢铁公司建设项目违反环评法的问题,中央电视台曝光了平陆县曹川镇小企业违法生产造成环境污染的问题。(郭亚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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