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各州市房地产上幅度最高限为5%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8日10:38 新疆日报

  天山网讯(记者李辉报道)“目前新疆的房价,是基本稳定的、合理的、健康的、无泡沫性的发展,新疆房价的总体水平增长率位于全国倒数第二位,仅低于海南。”这是自治区建设厅厅长李建新在参加新疆工程建设管理工作会议后接受记者采访时作出上述表示的。

  “每次国家建设部召开关于抑制房价的会议从来都不通知我们去参加。”他这样告诉记者。

  他说,由于今年国家要求各地政府抑制房地产价格,因此新疆的建设部门也对近五年来的房价进行了摸底。摸底后,对今年新疆各地(州、市)、县(市)的房地产价格上涨幅度限定了5%的最高涨幅标准。但作为首府城市,乌鲁木齐的涨幅可能会略微高出一些。

  来自乌鲁木齐统计局的统计资料显示,一季度,乌鲁木齐商品房均价同比增长20.48%,商品房均价为2514元/平方米;首府64家房产企业实现销售额8.32亿元,同比增长近五成;首府

房地产投资开发资金为1.51亿元,同比增长56.11%;土地购置面积达5.45万平方米,同比增长68.58%。

  对于乌鲁木齐房产发展的现状,李建新则表示,中心城区建筑容积率过高、城镇化率提高后城市人口膨胀过快,造成了中心城区的住宅成了“抢手货”。现在土地公开招拍制度和建筑保温节能工作的推行,以及

经济适用房的限制建设,都对
房价
带来了上涨因素。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