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滕州两电厂脱硫工程通过验收 华能集团完成国家环保总局重点项目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8日10:52 中国环境报

  (记者季英德)

  本报讯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德州电厂二期2×330兆瓦机组烟气脱硫技改工程和华电滕州新源热电有限公司2×150兆瓦机组烟气脱硫工程日前通过了由山东省环保局会同省经贸委、山东电力集团公司等单位的环保验收。山东省环保局副局长张晓东在德州电厂2×330兆瓦机组脱硫工程环保验收会上指出,已建成脱硫设施的电厂必须要确保脱硫设施长期稳定高效运行,拓宽脱硫石膏和粉煤灰的综合利用渠道,实现清洁生产。

  据了解,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德州电厂二期2×330兆瓦机组烟气脱硫工程是国务院批复的“两控区”“十五”计划重点脱硫项目、山东省“十五”重点脱硫项目,也是国家环保总局与华能集团公司、山东省政府签订的《“十一五”二氧化硫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中要求2006年建成的重点项目。此工程于2005年5月开工,2006年12月进入试生产,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工艺,总投资25212万元。华电滕州新源热电有限公司2×150兆瓦机组烟气脱硫工程于2005年5月开工,2006年12月进入试生产,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工艺,对两台150兆瓦燃煤机组进行全烟气脱硫,两台机组共用一座吸收塔,投资12632万元。

  山东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现场监测显示,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德州电厂3号、4号机组脱硫效率分别为96%和95.8%,脱硫装置附加的除尘效率分别为56.3%和50.5%。按监测期间工况和煤质计算,3号、4号机组脱硫设施形成的二氧化硫削减能力分别为2.1万吨/年和2.68万吨/年,烟尘削减能力分别为327.6吨/年和287.1吨/年。枣庄市环境监测站现场监测,华电滕州新源热电有限公司1号、2号机组脱硫效率为96.5%,脱硫装置附加的除尘效率为53.6%。按监测期间工况和煤质计算,脱硫设施进口二氧化硫排放量为15286.5吨/年,出口二氧化硫排放量为544.5吨/年,脱硫设施形成的二氧化硫削减能力为14742吨/年。

  验收组认为,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德州电厂3号、4号机组烟气脱硫工程和华电滕州新源热电有限公司1号、2号机组烟气脱硫工程试运行阶段,各类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满足环保批复和设计要求,排放总量满足“十一五”期间电力行业绩效控制要求。脱硫工程总体符合国家下达的关于现役火电机组环保验收合格条件,同意通过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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