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协回应吃皇粮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8日11:06 竞报

  本报讯 (记者 李兰) 针对近日社会关注的“中消协吃上皇粮后职能是否将发生变化”问题,昨天中消协发出声明,表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消费者协会的7项职能没有改变,中消协今后将继续全面履行这7项职能。中消协同时也表示,中消协是不同于民间社团的社会组织,政府给消费者协会以经费上的支持责无旁贷。

  中消协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母建华在声明中表示,中国消费者协会是政府部门主导发起、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组织。《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赋予消费者协会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等7项职能。母建华表示,今后中消协将继续全面履行这7项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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