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新娘竟是网上通缉犯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8日12:46 新闻晚报
□记者焦晓虹 通讯员金文斌

  晚报讯 林霞为结婚登记而去警署补办身份证,民警将其拘留。原来林霞是一名网上通缉犯人。近日,长宁法院一审以盗窃罪判处林霞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8000元。

  同时责令她退赔违法所得60000元。

  去年3月4日,余先生途经长宁路时,一个女子踢了一下他的助动车,问他要不要敲背按摩。两人以30元的价格谈妥后,女子把他带到了路边正在拆迁的老式民宅区,在绕过好几圈瓦砾遍地的弄堂后,他们进了一间尚未拆除、仅有一床一桌的屋。余先生把皮包放在桌上接受服务。不一会,他看见有一个男子闪进屋子,手里正拿着他的包,他立刻跳起来,当场抓住偷包人。偷包的王亮和林霞是一伙的。

  余先生虽然当场抓住了王亮和林霞,但他发现放在包里的万元现金已经不翼而飞。原来王亮已经把钱款转移给了其他同伙,随后他拖住余先生,让林霞得以脱身。

  王亮被扭送至公安机关,林霞却就此失去了行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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