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医院讨说法,被拖倒地摔伤手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8日14:44 金羊网-羊城晚报

  《产妇离奇死去医院拒绝赔偿》后续

  本报讯记者杨昱摄影报道:顺德北蟯妇女陈淑池剖腹产后打了一针意外死亡,医院拒不赔偿(详见本报2月2日佛山新闻版),这个持续了十年的医患纠纷案被曝光后,死者的母亲黄添珍老人到医院讨说法时,被拖倒在地摔伤手。

  本月11日记者赶到医院看见,老人左手缠着绷带,表情痛苦。老人向记者哭诉:“当天上午9点半,我来到北蟯医院五楼院长室与院长交涉。十点左右,又来到二楼,找当年那位给女儿打针的妇产科张医生,希望她一起到院长办公室交涉。我一进诊室,张医生的脸色就变了,马上拿起电话打给同在医院工作的丈夫。很快,张医生的丈夫就过来了,他拖住我把我往门外推,由于力气过大,我摔倒了,左手感觉脱臼,右手臂被抓得生疼。”之后,医院报警。

  随后医院给老人免费检查,确定左桡骨远段骨折。本周一黄添珍住进佛山市中医院,被诊断为手臂骨折,需要住院治疗,花去近一万元的医疗费。

  记者近日采访北蟯医院。医院表示,当天老人来到医院找院长,院长出去办事,她来到二楼妇产科,一见到妇产科张医生就抓着张医生的衣服。张医生的丈夫也在医院工作,他赶来后扯开老人,慌乱中老人摔伤致骨折。目前警方正在调查此事。

  十年来,黄添珍一家为女儿离奇死亡向医院索赔未果,因为不能提供病历等证据,顺德区人民法院没有立案,黄添珍一家只有通过走访医院,与医院负责人交涉。

  广东某律师事务所徐律师就此案称,根据受害人家属的陈述,他认为医院应承担赔偿责任,受害人应该及早提起民事赔偿诉讼。至于证据方面,本案应属于医疗事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诉讼证据规则及民诉法的有关规定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即由医院提供证据证明陈淑池死亡的原因及医院在陈淑池生小孩过程中所使用的有关药品、生小孩过程中出现的有关症状。对于时效问题,该律师认为,由于受害人从死亡到目前从没放弃过主张赔偿权利,从受害人家属向有关部门投诉的情况可以得到证明。

  

老人医院讨说法,被拖倒地摔伤手

  黄添珍老人左手骨折

  (欧志彬/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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