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级收费”分流患者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8日16:28 深圳晚报

      本报记者陈娜报道昨天,市卫生局副局长许四虎、罗乐宣在做客深圳电台“民心桥”栏目时透露,为转变市民就医理念,我市年内将出台四级收费制度,通过价格的杠杆,引导市民到社康中心、街道医院解决“头疼脑热”之类的小病,大病、疑难杂症再到区级医院、市属三级大医院就诊。

      据透露,今年我市将在三级市级医院、二级区级医院、一级街道医院和社康中心推行四级“递进式”的收费管理制度。市民到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看病,无论是诊疗费、检查费还是药费,都将有所差别,逐层增加。目前,市卫生局和市物价局已经制定了四套医疗收费标准上报市政府筛选。如获实行,社康中心的医疗费用将远远低于市属大医院,价格相差最少的有8%,最高的达到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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