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资建房热在全国蔓延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9日00:23 华夏时报

  以取消福利分房为标志的房改已进行9年,而时下,一些地区的党政机关、大企业集团,却不断推出多样化的住房实物福利分配。委托代建、定向开发、团购商品房……一股愈演愈烈的集资建房热开始蔓延全国。

  单位集资建房究竟是为职工住房解困,还是钻政策空子套取国有资源为小团体和个人牟利?各种议论也随之而起。

  集资建房政策旨在“济困”

  “如果没有集资建房,很多困难企业的职工恐怕一辈子都住不上自己的房子。”在一些学者眼中,单位集资建房至今仍有着特殊的“济困”作用:部分工矿企业效益不佳,又缺少存量房源,导致职工住房困难,需要靠集资建房来解决。

  集资建房究竟是什么性质?2003年国务院下发的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规定,集资建房是经济适用房建设的组成部分,建设标准、参加对象和优惠政策,按照经济适用房的有关规定执行。任何单位不得以此名义,变相搞实物分房或房地产开发经营。

  然而,随着城市土地资源日益稀缺、市场房价越来越高,集资建房由当初解决困难职工的住房问题逐渐变了味,不少有地的特权单位开始加入到集资建房的大军中。2006年8月,建设部、监察部和国土资源部联合下发通知,严禁党政机关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搞集资建房,超标准为本单位职工牟取住房利益。

  记者调查发现,现实中部分单位打着集资建房名义,变相搞住房实物福利分配的现象越来越突出,社会质疑声也越来越强烈。一方面是一些地方党政机关违背禁令集资建房,且规模不断扩大,有的甚至占到当地经济适用房建设总量的三分之一;另一方面,政策允许集资建房的一些企业违规超标建房,住房面积和档次不断提高,分配中向领导干部倾斜等问题突出。政策之间的“缝隙”被人为撕大。

  违规集资建房禁而不止

  今年广州“两会”期间传出消息:有土地的单位,在符合城市建设规划和土地使用规划的前提下,可自行建房分给没有享受实物分房和货币分房的住房困难职工。广州钢铁集团、广州造船厂等7家国企获批自建职工住房,将以建筑成本价销售给本单位符合条件的职工。

  在北京一家印刷厂工作的张华认为:“这样的集资建房很容易造成新的社会不公。集资建房对困难职工而言,就是‘解困房’,但现在感觉都是有权有钱的单位在建,这难道不是福利分房的回潮吗?”

  据记者调查,近年来,各地违规集资建房的势头有愈演愈烈的趋势。

  中部某省政府事务管理局,在当地老百姓眼中俨然成了实力雄厚的地产开发商。通过政府划拨土地,近年来共开发了上百万平方米的住宅,每套住房建筑面积基本都在130平方米以上,绝大多数楼盘都在市区最好地段,而售价则比同地段商品房低三分之一。得到这种“经济适用房”的,主要是省直机关公务员及异地调动工作的领导干部。

  变相的“福利分房”

  记者调查发现,大多数集资房的价格通常比当地商品房价格低四分之一到三分之一,有的只象征性地交几万元钱。

  集资房为何这般便宜?究其原因还在于权力介入市场后,降低了集资房的成本。仅从土地获取上就可见一斑:有的集资房用地是无偿划拨,有的是违规占用行政用地,有的则是由规划建设部门“特批”。

  “一般的单位和企业要建经济适用房在审批立项阶段就会受阻,但权力机关和垄断集团就不一样,这类单位的领导也许打个招呼或稍做‘沟通’,就能拿到许可证。”北京城建集团一位项目负责人说。

  如今,炙手可热的土地招标拍卖在有的地区大受冷落。SOHO中国市场部负责人说,现在一些开发商持观望状态,不敢再轻易投资。因为有权有钱的单位建集资房,均以大大低于市场的价格卖给单位职工,这种准市场的消费行为,使按市场规则搞建设的开发商感到不公平,也违背了房改的初衷,不利于住房商品化、市场化目标的实现。

  专业人士对大量集资房的出现更是忧心忡忡。中国社科院的一位专家指出,目前住房市场存在很大不公平,相当多的权力机关享受着优惠的集资房,最具购买能力的垄断集团购买的也往往是最便宜的政策房。据新华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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