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看懂“标签”再出手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9日00:39 大众网-齐鲁晚报

  本报4月18日讯 外表包装得花花绿绿、看似精美的食品,实际上可能是没有生产厂家、生产地址和生产日期的“三无”产品。消费者只看包装不看标签,花高价也许买来不合格产品。

  食品外包装上没有国家规定的QS食品安全认证标志,没有厂名、厂址、生产日期,标签字迹模糊不清难以辨认……近日,历下区工商分局在对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抽查中,发现了多起食品标签不合格问题。由于一些商家、消费者缺乏标签意识,购买时单纯被其精美的外部包装吸引,不看或看不懂包装标签,致使一些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给消费者埋下了安全隐患。记者从12315申诉举报中心了解的信息显示,近期围绕食品质量引发的矛盾纠纷多与消费者缺乏标签意识有关。

  根据我国《食品标签通用标准》的规定,食品包装标签应包括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及固形物含量,制造者、经销者的名称、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和贮藏方法,品质等级、产品标准号、特殊标注等内容。此外,有的食品外包装上还必须印有QS食品安全认证标志。工作人员表示,如果遇到标签不完整或模糊不清的商品,购买时一定要谨慎。

  此外,为避免不必要的消费纠纷,广大消费者应养成自觉查看食品标签的习惯,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对于没有厂名、厂址和生产日期的“三无”产品,消费者不但应自觉予以抵制,还应及时向工商部门投诉举报。


记 者 仲爱梅  通讯员 陈树同 杨振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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