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工商强执可申请全程公证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9日00:51 新京报

  遇到3种紧急情况,办案人员可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并申请公证机构全程公证

  本报讯(记者郭少峰 通讯员秦楠)海淀区工商分局日前规定,工商机关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如遇当事人或者违法行为嫌疑人不在现场、拒不配合行政执法活动、无法当场参与财物清点并接收文书等3种紧急情况时,办案人员可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并申请公证机构进行全程公证。

  在日常行政执法中,办案人员经常会遇到当事人不在现场或者拒不签字和接收文书的情况。如果案情涉及重大影响,当场不能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涉案证据就可能会灭失或者日后难以取得,并给案件查办造成困难。为此,海淀区工商分局规定,办案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如遇上述3种紧急情况,办案人员可以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并申请公证机构进行全程公证。

  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海淀区工商分局同时规定,申请公证应当报请局领导审批,遇有紧急情况可以在局领导同意后补办审批手续,而且全程公证包括制作行政强制措施文书、清点财物、扣留(封存)过程、送达行政强制措施文书过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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