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位未成年受捐者获千元救助金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9日01:04 新京报

  “未成年被害人小额爱心基金”启动

  本报讯(记者李欣悦 袁烽)昨日上午,14岁的代豆豆从宣武法院拿到了1000元救助金,成为“未成年被害人小额爱心基金”的首名受捐人。由全国律协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宣武法院三家联手,在全国首次创立的“未成年被害人小额爱心基金”昨日启动。

  据全国律协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委员王毅伟介绍,该项基金是设立在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项下的专项基金,资金来源于一位香港慈善家刘先生的捐助,刘先生拟捐500万,现100万已经到位。

  基金由全国律协“未成年人保护专项基金”工作办公室进行管理,捐助对象需符合四个条件:18岁以下未成年人;身体严重受侵害;家庭生活困难;因法院判决后无法执行,得不到赔偿。

  该基金面向全国,最高额为1000元,由法院选择符合条件的未成年被害人申请基金,对于基金的使用,法院还要进行回访和追踪,保证这笔钱用在未成年人的生活和学习上。

  14岁的代豆豆来自河南,去年3月底,他在馒头铺帮工期间被轧面机轧断小指,构成9级伤残。经法院判决,馒头铺老板需赔偿2万余元,但对方逃走,导致无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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