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呼吁 公众应有权状告“红头文件”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9日02:51 舜网-济南日报

  目前,省、市、县、乡“四级政府、三级备案”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正逐步健全。针对“红头文件”滥发现象,专家呼吁扩大“民告官”受案范围

  近一段时间,一份出自福建平和县的“红头文件”备受舆论质疑:没有初中毕业证,就不给办结婚证。

  “平和县这份‘红头文件’明显违反了行政许可法、劳动法和婚姻法等法律规定。但根据我国现行行政诉讼法,公民对这样的违法‘红头文件’还不能起诉。要有效阻止‘红头文件’滥发现象,应尽快修改《行政诉讼法》,扩大‘民告官’受案范围,让老百姓能起诉政府的‘红头文件’,接受司法审查。”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中心主任姜明安教授呼吁。据《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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