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员职业等级制呼之欲出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9日03:00 新闻晨报

  □记者谢克伟

  晨报讯本市首家劳动争议仲裁院———浦东新区劳动争议仲裁院昨天成立。仲裁院成立后将转换原有运行机制,把劳动仲裁的行政管理与案件处理分开,由劳动保障局相关部门负责行政管理,仲裁院处理劳动争议仲裁案件。同时,还将在国内首次尝试仲裁员职业等级制度。

  近年来,浦东新区劳动争议案件呈快速增长趋势。2003年受理案件突破1000件,2006年突破2000件。办案人员少、需要处理的案件多以及人员编制、经费受到严格限制等矛盾突出。仲裁院成立后,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力争解决这些突出矛盾。

  新成立的仲裁院设4个仲裁庭、1个调解庭,现有人员中70%具有法学专业本科学历。据了解,尝试建立的劳动仲裁员职业等级制度,将把仲裁员职业分成6个等级,其中一至二级为高级仲裁员,三至五级为中级仲裁员,六级为初级仲裁员。按照试行规定,从事劳动争议处理工作3年以上、取得劳动仲裁员资格证书者,可评为六级仲裁员;从业6年以上、掌握专业知识和法律知识,能熟练主持庭审活动、有较强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等,可评为五级仲裁员;一级仲裁员除要具备从业18年以上、能熟练主持驾驭庭审活动等条件外,还要在专业刊物上发表过论文著作。

  浦东新区劳动保障局劳动关系和保障处处长周根兆表示,实施劳动仲裁员职业等级化能提高仲裁人员整体素质和办案质量,提高案件处理效率,也为个人成长提供了通道。该项制度建立后,还将制定相应的考核、升降机制以及收入分配办法。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