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环“再争”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9日03:04 舜网-济南时报

  谁也没想到,曾被称为“具有示范意义”的济南东环国际广场会再起波澜。与8个月前相比,在此次业主、业委会、物业公司及开发商的纠缠中,又增加了一方——业委会监事会。4月18日上午,记者又一次走进位于二环东路的济南东环国际广场。

  新闻回放

  时间似乎又回到了2006年。

  当年8月,约200多家业主入住。因与物业公司在地上停车场收费、物业管理费等方面的分歧“升温”,与开发商在地下停车场的产权及收费等方面的矛盾激化,业主最终将矛头指向了当时的业委会,认为业委会不作为,是导致问题迟迟不能解决的重要原因。

  当年11月,在各方努力下,东环国际广场新一届业委会成立。为了避免前一任业委会“不作为”现象的出现,他们同时成立了监事会——监督业委会的工作,这在我省还是首创。

  当年11月9日,在新业委会成立大会上,各方共聚一堂、气氛融洽,让人羡煞。

  然而,世事难料。

  争执再起

  4月18日上午,在东环国际广场C座5楼会议室,业委会副主任孙先生讲述了近几个月来,他们与物业公司、开发商的事。

  “新业委会成立,当时各方关系都很融洽。”孙先生介绍,就地下停车场问题,他们与开发商交涉,开发商也比较配合,业主的租赁费由220元/月降到150元/月。此后,业委会配合物业公司,帮着催交物业费,“物业的收缴率一度达到了90%左右”。

  事情进一步发展时,出现了分歧。业委会主任崔先生告诉记者,现在的物业是开发商指定的前期物业,一直没签合同,新业委会成立后,物业希望能尽快签合同,名正言顺地继续做“管家”。而业委会认为,新物业应委托专业招标公司,通过招标产生,现在的物业完全可以参加招标。

  2007年1月29日,业委会、监事会全体委员会议决议:以会签方式召开第二次业主大会,就是否同意业委会选聘物业这一议题进行表决。结果是:签署意见的共有212户,其中,同意的有206户。

  而物业在2月30日发出的一封公开信中认为,业委会对业主的调查有失公正。2月18日上午,物业相关负责人胡先生接受采访时认为,物业费收缴达到80%左右,这说明业主对物业是基本认可的。

  矛盾升级

  争执中,矛盾升级。一名业主连续好几个月拒交水电费、物业费;物业以公开发函的形式,督促其交纳,函中,提到这名业主是业委会的一名副主任。这让业委会很是生气。他们认为,拒交费是个人行为,这样容易对整个业委会造成不良影响。而物业认为,此举无疑在纵容不交费。双方发生争执,甚至叫来了110。

  4月17日,业委会在大楼内贴出“暂停支付物业费及选聘物业有关情况”等公告,认为物业在公共设施及公共利益等方面也有不合理之处。公告随即被物业方撕掉。

  双方剑拔弩张。

  业委会副主任孙先生说,物业在阻挠招标。而物业认为,他们没有阻挠。

  18日上午,物业相关负责人胡先生告诉记者,之所以撕掉公告,是因为监事会与业委会存在很大分歧,他们“不知道该听谁的”。

  根据胡先生提供的“3月9日济南市东环国际广场业主管理监事会纪要”,记者看到,“监事会认为,业委会备案尚未完毕,不宜开展大动作;从广大业主的利益考虑,业委会部分委员热衷于更换物业,此举不妥,应暂缓此项工作的进行,配合物业提高管理水平,而不是更换”。

  监事会主任林先生接受采访时说,他在外地,近期情况他不是很了解,“但监事会会议纪要‘算数’,因为与会监事会成员签字了”。他认为,目前,很多条件尚不成熟,选聘物业之事,应该放一放。

  事情还在僵持中。

  业委会应该在怎样的情况下招标?前期物业应该以什么样的态度去应对招标?业委会与监事会到底谁说了算?在小区里,业委会、物业,甚至是新出现的监事会应该怎样履行自己的职责,处理彼此之间的关系,“东环现象”为大家提供了一个更深层次的读本。

  本报将继续关注此事。

  (记者 王亚妹 实习生 马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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