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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友报假警被拘5天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9日03:37 海峡都市报
N本报记者 林小明 时间:昨日下午 地点:晋江陈埭公安分局 辖区:陈埭公安分局 “你报案说你的摩托车丢了,这个案件有眉目了,你能否到派出所来一趟?” “朋友借我电话报案的,我不是他本人。” 陈埭公安分局打电话通知协查,池店人李某一直狡辩。 这是怎么回事呢? 去年3月,李某将自己的太子摩托车通过车行卖给一外地人,但没办理过户手续。今年元月,李某为妻子买了一部女式摩托车,跑到交警部门去办牌。 “你以前的摩托车还未办理过户手续,最好先办一下。”经办民警说,如果出点意外,再找不到肇事者或者车主,李某就要跟着承担连带责任了。 车都卖了那么久了,哪里找买主。一盆冷水当头浇,李某心里很不是滋味。 “现在也找不到买主,我就报车被偷了,行不?”李某突发奇想,跑到池店派出所直截了当地问民警。这肯定不行,这是报假警,要负法律责任的。 李某还不死心,叫来同村好友吕某,一起合计着怎么“报警”。 这个派出所不行,我换另一家派出所去报案。元月19日,吕某跑到陈埭分局报警,说他骑的太子车丢了,民警赶紧将车辆信息输入电脑,进行网上追查。而李某则拿着报警单,要去给新摩托车报牌。 无巧不成书。4月13日这天,晋江交警查扣一辆太子车,网上一比对发现,这辆车正是吕某报案的那辆车。 等案件移交到陈埭公安分局,这部摩托车已4次转手,4个前车主都被请到派出所协查,一查下去,就发现吕某可能报假警。等吕某和李某到了公安分局,看到证据,两人都傻眼了…… 昨天下午,陈埭分局给予李某治安拘留5天的处罚,吕某也将受到法律惩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