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弟媳求死 看守所故意咬伤两人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9日03:59 南方都市报

  奥一网 昨天上午,戴着手铐脚镣的廖文琼被法警押入广州中院刑事审判庭,与其他被告人不同的是,她的嘴上还套着一个白色口罩。据指控,残杀弟媳后,她在看守所里几度情绪失控,咬掉并吞下同仓疑犯的乳头和耳朵。她这次受审是涉嫌故意杀人和故意伤害两项罪名。

  争执后砍死弟媳

  现年33岁的廖文琼是湛江人,与弟媳陈某及陈的女儿住在海珠区下渡路出租屋。妯娌关系一直不好,经常为了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争吵。

  据指控,2006年8月9日下午3时许,陈某因廖文琼听VCD影响了女儿午睡,与其争吵后大打出手,廖抡起凳子将陈某打得头破血流。随后,陈某被送去医院缝针。当天下午6点,廖文琼在厨房切菜时听到从医院回来的陈某给其哥哥和小妹打电话称:“自己被同住的那个‘变态女人’打伤了。”

  廖文琼供认,她听到陈某的话后害怕陈的娘家人报复,觉得活着没意思,不如杀死陈某再自杀。于是,她拿着菜刀对陈狂砍。陈某逃到门外呼救,廖追出去将陈拉回屋,骑在陈的身上,举刀砍她的头部和脸部,直到陈不再动弹。

  狱中吃下狱友乳头

  杀人后,廖打110报警自首。

  关进看守所后,廖文琼不言不语,十分忧郁,女疑犯王某经常劝慰她。2006年12月7日,廖文琼的丈夫给她来信说让她冷静些,家里的孩子年龄还小,还需要妈妈的照顾。看完信,廖文琼突然情绪失控,她冲进洗澡间,咬断正在洗澡的王某的左乳头,并吞进肚中。被人拉开时,她大叫:“吃人肉!吃人肉!”两天后,廖趁另一女疑犯替她固定脚镣时,咬掉并吞下她的左耳。

  当庭要求法官判死

  昨天走进法庭后,廖文琼一直号啕大哭,不住回头对旁听席的亲人哭喊:“姐姐,你们不要管我了!我杀了人,要赔很多钱!”庭上她说,她咬伤的那两个犯人都很善良,她咬她们是因为她很想死,想给自己加罪,让法官判她死刑。庭审最后陈述时,她对指控罪行供认不讳,只要求法官判其死刑,或者让她服刑时参与劳动减轻家里的经济负担。

  公诉人称,廖文琼残忍杀人,侦查阶段又犯故意伤害罪,应数罪并罚。鉴于她投案自首,在狱中疯狂咬人,是因为有严重的心理负担。,请合议庭酌情轻判。此案还在审理中。

  编辑:李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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