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剑昌:消委会应独立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9日04:47 南方都市报

  奥一网 不久前中消协被“收编”而“吃皇粮”,但作为各地的消协和消委会则应独立而非挂靠某一部门,才能发挥自己的监督作用。昨天晚上,深圳市人大代表、罗湖区消委会主任科员杨剑昌受邀来到深圳大学“维权访谈”节目现场,给深大学子们上了一堂特殊的“消费维权”课程。

  去年杨剑昌曾经给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和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写了一份长达10万字的建议书,对消协及消委会的体制建设提出了若干建议。昨晚,他在演讲中着重对这份建议书进行了讲解。他认为,消费维权要在体制上有创新,就应全面改革更新消费事务的处理体制,尤其是要确立消协或消委会的独立地位,原来作为法律规定“依法开展对消费大市场中的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的机构,应该改革成为行政体制中的行政事务“监督”部门,在政府的直接领导下,独立于政府直属的某部门,享有单独的人事权、财政权和发展空间。

  杨剑昌认为,现在的消协或消委会组织挂靠在政府直属某部门,成为某部门的一个下属部门,无法发挥出社会监督作用,组织功能必然退化,内部结构该调整不调整,人员老化该换新不换新。在建议书中,杨剑昌建议为更好地发挥消费者保护组织的社会监督和协调作用,应明确授予消协和消委会的组织双重监督职能,既监督消费市场又监督监管消费市场的行政部门;应赋予消协和消委会强制调查权和检查权;要细化消协和消委会的法定职能。

  编辑:李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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