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黄金周期间,太原市要求 旅游事故两小时内须上报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9日04:48 山西新闻网

  本报4月18日讯(记者胡斌)今日,太原市对“五一”黄金周旅游安全作出部署:黄金周期间,太原市各旅游企业一旦发生事故,要在2小时内上报事故情况;旅游企业总经理接到报告后,要及时赶赴现场。

  即日起,各旅游企业要做好安全工作检查,旅行社要重点对“两证”是否真实有效、安全管理制度、安全岗位责任制的落实、安全应急预案演练和事故隐患的排查情况进行检查;旅游星级饭店要重点对消防通道安全设施是否处于良好状态、客房管理方面采取了哪些安全措施、在饮食卫生、预防饮食疾病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等进行检查。

  太原市要求,旅游企业一旦发生事故要及时拨打救援电话,并及时向当地交警、医疗急救和保险机构报告。

  与此同时,相关旅游企业要在两小时之内向上级旅游管理部门报告事故的初步情况(时间、地点以及初步核查伤亡情况),12小时内书面报告旅游局。旅游企业总经理接到报告后,要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抢险救援,协调处理有关善后事宜。

  (编辑:董春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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