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一车厢厂发生电击事故”后续:“黑厂”违规操作酿祸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9日04:48 山西新闻网

  本报4月18日讯(记者胡增春)4月11日,运城市盐湖区北郊的山西通达集团解放4S店院内,从事车厢维修、改造的“范氏车厢厂”发生一起电击事故,3名工人当场死亡,另有3人受伤(本报4月13日报道)。记者今日了解到,“范氏车厢厂”为一家没有任何证照和资质的黑厂。

  当地工商部门一位工作人员说,“山西通达集团”是禹都开发区实行封闭管理的重点保护企业,开发区管委会为了优化企业发展环境,防止乱罚款乱收费,要求未经开发区管委会批准,任何行政执法单位不得进入检查。如没有这次事故的发生,他们根本不知道通达集团院内还存在这样一家无任何合法手续的车厢厂。

  记者从事故调查组了解到,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是吊车司机仝某违反操作规程,吊车臂触及上空的高压线,电流导入正在吊装的车厢。据介绍,吊车属于特种设备,而仝某没有特种设备操作证,吊车也没有特种设备应有的手续。医院的接诊记录显示,在事故中受伤的陕西人尚泽龙只有16岁。接诊的大夫说,尚当时穿着一双普通的布鞋,如果是绝缘的胶底鞋,他的伤应该轻得多。

  另据记者了解,在事故中所有受伤和死亡的工人,都没有劳动和医疗保险。

  (编辑:董春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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