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一个体户销售假冒汾酒被罚1万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9日04:58 山西新闻网

  本报讯 (记者 武丽娟)4月17日,阳泉市工商局传来消息,该局与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打假办公室联合行动,查获一起销售假冒汾酒案,共查获假冒53°出口汾酒48瓶、45°晶制老白汾酒2盒。

  经查证,当事人郑小华,是阳泉市城区小华烟酒经销部个体经营者,2006年12月8日至2007年3月14日间,从石家庄华北食品城分别以13元/瓶和60元/瓶的价格购进一批出口汾酒和晶制老白汾酒,在其经销部销售。经汾酒集团打假办公室工作人员鉴定,48瓶出口汾酒和2盒晶制老白汾酒均系假冒侵权商品。执法人员当即没收了所有假冒侵权汾酒,并处以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目前,他们正追查已售假冒汾酒的流向。

  (编辑:张保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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