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委:特大洪水传言无依据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9日05:53 长江商报

  本报讯(记者 陈天喜)今年长江汛期,中游沙市至九江段干流有发生较大洪水的可能。这是记者昨日从长江水利委员会水文局获得的消息。

  该局2007年长江流域汛期旱涝趋势分析和预测报告显示,今年5-10月长江汛期,上游水量基本正常,中下游干流降水较往年偏丰,其中主汛期6-8月长江中游干流降水会明显偏多,沙市至九江段干流有发生较大洪水的可能。

  长江水利委员会水文局预报处一位郑姓主任称,根据预测,虽然今年长江主汛期有发生较大洪水的可能,但是目前并没有发生特大洪水的征兆,有人传言今年可能会发生50年不遇的特大洪水,是没有依据的。

  近期汉口段长江水位不升反降,昨日降到今年最低点。记者从长江水利委员会水文局水情室了解到,当天上午8时,汉口水位降至15.08米,比3月9日2时最高水位17.05米降了近两米。

  水情室一位郑姓主任称,水位降低的原因主要是3月份降水量较多,导致水位一度抬高,近期气温上升,降水量减少,所以水位逐步降低,如果近期无较大降水,汉口水位会继续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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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江法》基本框架确立

  本报讯(记者 陈天喜通讯员 杨莹)“缺乏统一的《长江法》,长江的水体污染、生态恶化等问题都难以得到根本解决。”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所长王树义说。

  王树义介绍,目前和长江有关的法律法规有10部左右,包括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等,但这些法律法规分别由不同的部门来制定和实施,形成了“水利不上岸,环保不下水”的分割管理局面。

  长江水利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表示,一旦有了《长江法》,就可以依据法律直接起诉企业违法排污,有效协调各部委之间、中央和地方之间、甚至是江南和江北之间的矛盾,为彻底治理长江提供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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