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百万中小学生将有医保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9日06:21 城市晚报

   参保费用:45元,6岁以上者35元 最高支付限额:5万元,患白血病、恶性肿瘤者最高可报6万元

  ■记者 房霄洋/报道

  本报讯 “中小学生年度内住院最高支付限额为5万元,患白血病及其他恶性肿瘤的患者最高支付额为6万元,年度内因意外伤害发生符合医保支付的门诊费用,10 0元至5000元由统筹基金支付80%。”昨日,长春市中小学生医保工作大会召开,这意味着,长春市百万名中小学生也将开始享受医保待遇。

   缴费标准:6周岁以上缴35元

  长春市开始将中小学生纳入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涉及全市百万中小学生。长春市各中小学,包括中专、劳动技术学校和职业技能学校学生都在参保范围内,每生每年缴费标准为45元,其中年满6周岁以上至18周岁(含18周岁)以内年龄段的中、小学校在校学生,由各级财政补贴10元,个人每年只需缴纳35元,由学校统一到长春市医保中心办理参保手续。

  起付标准:医疗费超百元即可报销

  中小学生医疗费用的报销范围参照长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医疗目录》、《医疗卫生服务设施范围和标准目录》执行,目录中甲、乙类费用为符合医保报销项目。其中乙类费用由个人承担10%,基本医疗保险目录以外的费用为丙类,医保不予报销。起付标准统一为100元,不分省、市、区医院,年度内多次住院的起付线标准不予递减。

  最高支付限额:白血病、恶性肿瘤6万

  中小学生医疗费用补偿起付线以上至5000元,补偿65%;5001元至10000元,补偿70%;10001元至30000元,补偿75%;30001元至50000元(含50000元),补偿80%,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5万元。患白血病及其他恶性肿瘤的中小学生,住院费用在5万元以上6万元以下(含6万元)的部分补偿比例为80%,最高支付限额为6万元。如果中小学生年度内因意外伤害发生符合医保支付的门诊医疗费用,100元至5000元(含5000元),由统筹基金支付80%。

   看病程序:住院前办临时医保卡

  与普通基本医疗保险不同的是,中小学生不办理居民医保卡,需要住院治疗的由校方出具证明,持定点医疗机构入院诊断,到医保中心交纳35元押金办理临时居民医保卡,首诊应在市级以下(含市级医院及省肿瘤医院)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医疗结束后交回临时医保卡。

  有问题可打电话咨询

  需要了解中小学生医保详细情况的,可拨打长春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参保咨询电话:85641883、85641921,医疗待遇咨询及急诊登记电话:85641922,节假日值班电话:85678848。也可登录长春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网址http://www.ccvb.gov.cn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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