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严禁单位给公安机关和民警下达罚款任务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9日07:50 汉网

  汉网消息(记者夏晶通讯员肖新明)我省近日采取五条硬措施,严禁任何单位给公安机关和公安干警下达收费、罚款任务,严禁公安机关找涉案单位和个人报销办案费用,坚决落实收支两线脱钩。

  昨日,湖北省发布省政法委、省监察厅、省财政厅联合出台的《关于进一步落实全省政法系统收支两条线规定的通知》。

  据介绍,目前,一些地方公安政法系统依然存在乱收滥罚、截留、坐支、挪用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等现象。

  为此,湖北出台5条铁律规定,全省公安系统所取得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等,全额上缴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任何部门和单位都不得给公安机关和公安干警下达收费、罚款任务;严禁将收费、罚款收入与单位支出和个人利益挂钩;不得找涉案单位和个人报销办案费用;各级公安系统的支出,将由同级财政预算安排,财政部门要按照收支两条线的原则,统筹核定公安机关的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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