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开锁技术流散社会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9日08:58 解放日报

  据新华社北京4月18日电 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近日联合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开锁行业管理,规范开锁经营单位经营行为。

  通知要求,对未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等有关部门批准,擅自在街头设摊点经营或无照经营的,要坚决依法取缔。要规范对开锁技术培训班的管理,防止开锁技术流散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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