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一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宣判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9日09:22 河北日报

  黑社会性质组织头目乔新被判无期徒刑

  本报4月18日讯(通讯员张怡平、高际法记者周远)今天,保定市中级法院对乔新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作出一审宣判,乔新因犯故意伤害罪,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脱逃罪,偷税罪,非法持有枪支罪,破坏生产经营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50万元。王建辉因犯故意伤害罪,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持有枪支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他15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

  法院经审理认定,自2003年至2006年,乔新纠集刑释解教人员和社会闲散人员,形成了以乔新为首,王建辉、许涛、常彬、张秀彬等为骨干成员的犯罪组织。该组织以乔新在保定市承包的舞厅为依托,通过设置赌博机、偷逃税款等非法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此支持该组织的活动。该组织在保定市区内采用暴力威胁手段,进行故意伤害、破坏生产经营、寻衅滋事、非法持有枪支等违法犯罪活动。同时,其骨干成员纠集多人聚众斗殴,采用威胁手段违法参与竞标活动,在当地形成恶劣影响,严重破坏了当地经济和社会秩序。其中,故意伤害3起,致3人重伤并造成严重残疾,致3人轻伤;偷税1起,偷税金额33.6万余元;破坏生产经营1起,损坏物品价值2万余元;脱逃1起;非法持有枪支1支;聚众斗殴2起;故意毁坏财物1起,被砸物品价值1.6万余元;寻衅滋事、参与非法竞标行为各1次。

  法院认为,被告人乔新等人的行为符合法律所规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构成要件,乔新系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首要分子。除乔新、王建辉外,该组织的骨干成员许涛、常彬、张秀彬也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15年、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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