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万元 转账“送”他人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9日09:30 每日新报

  新报讯【记者 张家民 通讯员 马志国】中年男子王先生委托一名女子在银行用多媒体设备办理“卡折”转账业务时,该女子误将己方“借记卡”内的16万元存款转入一个“陌生人”的活期存折中。事发后,银行拒绝协助王先生将错转款项划回,无奈之下王先生将银行和陌生人告上法庭。近日,本市南开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一审判令银行将16万元从“陌生人”存折划入王先生的“借记卡”。

  事发当日,现年55岁的王先生将自己的“借记卡”交给朋友刘艳,让她将16万元转入孙辛的存折,并提供了孙辛的存折账号。刘艳来到一家银行,用该银行的多媒体设备进行“卡折”转账业务。由于刘艳在操作过程中出现失误,将16万元转入一个名叫郑红的妇女所有的活期普通存折中。刘艳发现自己操作失误,立即找到银行工作人员要求协查。工作人员经查,帮助刘艳找到了郑红。

  事发后,刘艳多次找到银行协商此事,但银行以种种理由推脱,拒不将16万元划回。因此,刘艳将银行和郑红告上法庭,要求归还错划的16万元。郑红在庭审中表现得很豁达,她说,这16万元确实不属她所有,请求法庭确认钱财归属。

  而银行的态度却非常坚决,该银行的代理人表示,刘艳操作失误导致钱款划入他人账户,银行并非“不当得利人”,不应成为被告。现无法确认郑红账户下的钱属于谁,所以请求法院在查明事实后依法判决。

  法院经审理认为,郑红和银行对刘艳错划存款的事实并不否认,银行有义务纠正,协助刘艳办理划款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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