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工商总局要求加强开锁行业管理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9日09:49 河北日报

  防止开锁技术流散社会

  据新华社北京4月18日电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近日联合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开锁行业管理,规范开锁经营单位经营行为。

  通知要求,各级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着手对本地区开锁业进行调查摸底,在此基础上,迅速组织开展一次专项整治工作,查处、取缔存在违法违规经营问题的开锁经营单位。对未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等有关部门批准,擅自在街头设摊点经营或无照经营的,要坚决依法取缔;对经营秩序混乱、并因此引发违法犯罪活动的,要坚决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公安机关要对开锁单位经营者和开锁技术人员建档立库,掌握详细信息,纳入微机管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要督促开锁经营单位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强化对开锁技术人员的管理和法制教育,完善提供开锁服务的操作规程。要规范对开锁技术培训班的管理,防止开锁技术流散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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