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毅再出狠招 直接告“台开案”检察官渎职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9日09:51 中国台湾网

  中新网4月19日电 即将在4月26日入狱服刑的国民党 “立委”邱毅,仍紧咬台湾土地开发公司内线交易案不放,18日下午2时到台北“地方法院检查署”告发检察官许永钦涉嫌渎职,让台开案朝重案轻判发展。他并检送十项包括赵建铭、陈致中及陈幸妤等的台新银行无限卡“新事证”,分别送交给“北检”及“最高检察署特侦组”,盼能重启调查。

  据香港中通社报道,台开案17日二审开庭,包括陈水扁女婿赵建铭等五名被告,法庭上全部否认控罪。赵建铭在庭上更坚称,股票是父母买的、资金也与他无关,他没有涉及内线交易。邱毅因而担心此案最后只会不了了之,重案轻判。

  邱毅18日拿出十项证物,指称许永钦在调查台开案时,只着重“三井宴”上赵建铭等人谈些什么,搞错了侦办重点;而台开案重点不只内线交易,而是赵建铭早就与台开董事长苏德建勾串在一起,并向相关官员施压,违法美化财报做假帐,赚取暴利。然而这些新事证却未出现在二审的卷证当中,对于赵建铭不利的证据没有作充分调查,意图保护赵建铭。他怀疑有人吃案。

  邱毅说,依据“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检察官对于被告有利、不利部份证据都应调查,许永钦明知这十项新事证中,由“调查局”北部地区机动工作组移送给他的七项证据已有明确的犯罪事实,不过,许永钦却是置之不理,已涉及包庇、渎职及放水之嫌。因此,他18日特别依其涉嫌违反“贪污治罪条例”第十四条“明知贪污有据之人员,不为举发者”及“刑法”第一二五条第一项第三款“明知为有罪之人,而无故不使其受追溯或处罚者”之规定提出贪渎告诉。

  邱毅说,台开案起诉书中对于赵建铭资金流向仍有诸多疑点未加以厘清,其中赵建铭胞弟赵建勋台新银行户头在短短三年内便有近亿元新台币的巨款存入,而且该帐户也是赵建铭支付台新银行无限卡帐单的户头,其支付金额高达千万元,金额之大并非赵建铭薪水所能支付。他怀疑,“不成比例的收入隐藏不当对价关系”,而赵建勋这个台新帐户的往来户都和赵建铭有关,这些新事证与赵建铭等人涉入台开案和收受药商回扣案有关,检调应重启调查。(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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