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3亿元省级环保引导资金投向明确 污染减排成为重中之重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9日10:04 中国环境报

  (记者高杰)

  本报讯从今年起,由江苏省财政安排的省级环保引导资金已由往年的3000万元增加到了3亿元。江苏省财政厅和省环保厅近日联合下发《省级环保引导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强调将这笔资金重点投放到对区域、流域环境质量改善显著的项目和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削减“贡献大”的项目上,为确保江苏省完成污染减排任务提供资金支撑。

  “办法”规定,引导资金的使用范围是区域性、流域性水污染防治项目。以改善流域、区域性水环境质量为目标,以污染源有效治理为重点,通过发挥政府多种资金的整体效益,带动社会资金,采取综合性措施进行的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列入《江苏省“十一五”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专项规划工程项目》的城市河流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跨省界、市界,易引起边界污染纠纷污染严重水域的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省级以上工业园区污水集中治理(控制)工程配套主干管网设施等。还将重点支持截污导流、生态修复、重点污染源搬迁、城镇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工程等。这些项目每年的省级环保引导资金原则上安排不低于当年资金总额的56%,即1.68亿元左右。

  据悉,这笔资金还将用于支持日供水1万吨以上的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污染防治工程,重点支持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内生态修复、重点污染源提标治理和重点污染源搬迁项目等,同时,支持加强环保能力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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