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撞狗首次被认定为事故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9日11:12 青岛新闻网-青岛早报

  早报讯 宠物犬被出租车轧死,肇事车却直接开走,市民黄女士记下车号报至市南交警部门。记者从市南交警大队事故科了解到,警方已经找到肇事司机,经双方协商,由出租车车主承担全部责任。昨天上午,为出租车承保的保险公司到交警部门处理赔付。这是交警部门第一次将车撞狗事件认定为事故。

  撞死小狗出租车“逃逸”

  “出租车撞死我的狗就跑了。”前天上午9时,家住莱芜一路17号的黄女士到市南交警大队报案,称她养的两只小狗在家中玩耍时,突然一前一后跑出家门,等她追出来时,跑在前面的吉娃娃犬“球球”被一辆由南向北行驶的出租车当场轧死。

  黄女士称,当时出租车司机连车也不停就离开现场,但她看了一眼就记住了车牌号。她抱着死亡的“球球”求助交警部门,希望民警能帮她找到肇事车。

  车撞狗首次被认定为事故

  民警根据车牌号码,迅速锁定肇事出租车,将对方召至交警部门接受处理。驾驶员王女士称她当时只感觉车顿了一下,还以为是撞到一只小猫,所以没有停车。她称事故当天她比较疲惫,才发生这个事情。

  经市南交警调解,双方当事人同意协商解决,最终由出租车车主承担全部责任。据交警部门介绍,黄女士的狗有正规手续,这是交警部门第一次将车撞狗事件认定为事故。

  据了解,出租车方的保险公司昨天已到交警部门处理,事故双方将就狗的价值进一步协商、确认,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段海鹰 孙继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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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24日,青岛市交警部门出台《关于处理车辆与犬交通事故的意见》,车在路上撞狗的案件属于交通事故,交警部门将按照简易程序处理车辆撞狗事故,但此规定只适用于合法犬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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