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博士“杀人事件”大逆转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9日14:53 南方周末

  清华博士“杀人事件”大逆转

  ■法院终审判决:无刑事责任■清华博士生:状告媒体

  □本报记者徐楠

  ■因为清华博士生的身份,两年前的那次乡村流血事件顿时成为舆论焦点。不少媒体直称“清华博士棒杀乡亲”,甚至引发关于“大学人文教育为何缺失”的讨论。

  ■两年后,法院却最终裁决清华博士生无刑事责任。这一结果,使当初沸沸扬扬的讨论,顿时显得甚为尴尬。

  ■在这背后,既折射出中国乡村社会特有的复杂性,而舆论的作为,亦值得深思。

  2007年3月5日,一份不起诉决定书从浙江省丽水市检察院发出,送达的目的地是北京,

清华大学

  该校公共管理学院在读博士研究生董秀海,是这份决定书中的“被不起诉人”。这个称呼对于他来说至关重要———因为清华博士生的身份,使得两年前他卷入的那场乡村流血冲突事件备受关注。2005年2月4日,董秀海家与邻居马开亮家因建房纠纷引发斗殴,导致马开亮死亡。

  事发后,众多媒体报道的标题均异常醒目———“清华博士涉嫌杀人”。但随后,“涉嫌”两字很快被忽略,“博士杀人”的字眼频见。某知名门户网站甚至特别制作了名为“清华博士棒杀乡亲”的专题,其中明确提出,“优秀学生干部如何成了宗族恶势力的代言人”?并引述专家的话称,“董秀海的道德水平没有随知识水平的提高而提高,已经丧失了一个社会公民最起码的道德修养,这是导致悲剧发生的最主要原因。”

  一时间,此案轰动全国,甚至引发关于“大学人文教育为何缺失”的讨论。然而,这份不起诉决定书的发出,却使当初那些沸沸扬扬的讨论,顿时显得甚为尴尬。

  经过两年有余的诉讼,2007年2月6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由于董秀海未被公诉方作为被告提起公诉,因此不涉及刑事责任,但须承担连带的民事赔偿责任。

  法院最终排除了“博士杀人”的嫌疑。

  2007年4月4日,董秀海诉某报案在北京海淀区法院立案———在这份报纸上最早出现了“博士杀人”的说法。董的代理律师表示:这样的报道对当事人的正常学习、工作和生活影响很大,构成了名誉侵害。董秀海还特别提出:该报道对清华大学声誉造成了不良影响。

  与此同时,在两年前那场伤害案件中丧父的村民马开亮之女马丽丹(时为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学生),已针对丽水市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书,向浙江省检察院提起申诉。她说:“这样我们肯定是不甘心的。”

  事情,似乎仍未结束。

  众目睽睽却扑朔迷离

  溪流从村中横穿而过,两岸是错落的房屋。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新建镇山岭下村,是个依山傍水的僻静小山村,水泥路铺进村里也不过十年。

  改变董秀海和马丽丹命运的那个瞬间,发生在2005年2月4日,那天是农历腊月二十七。

  前一天晚上。董秀海刚从学校回到新建镇,他的姐姐郑春娥说:“妈妈打电话说要做房子,叫他从外面买些水泥”。

  因为房子,董秀海的母亲马彩杏与邻居马开亮家产生的纠纷已经持续一年。

  第二天上午,董家开始建房,马家出面阻止,很快发生了肢体冲突。董马二人的父母均因此受伤。其中,马丽丹的父亲马开亮受伤不治身亡。董秀海的母亲马彩杏受了轻伤(偏重)。

  双方均称:当时忙于将各自父母送往

医院抢救。不过,因为马开亮受伤严重,董秀海及其同母异父的三个兄弟当天即被警方扣留。

  三天后的农历除夕,马开亮经抢救无效死亡。法医鉴定认为:致死的原因是“头部左顶额处遭到钝性物体一次打击”。

  这个“钝性物体”,是现场用于建房的椽木。

  缙云县公安局一位老公安表示:椽木在现场杂乱地散落一地,物证无从提取。于是,目击者证言成为最主要的调查依据。

  在那个晴朗的早晨,这样一场流血冲突吸引了很多人到场观看。在一审判决书中被引用证言的证人数量,就达31人,提及证人更多达43人。

  但就是这样一起众目睽睽之下的伤害案,却在后来的调查中显得扑朔迷离。

  据律师回忆,有六份证言称:看到董秀海持棒打人。大约有相同数量的证言称:看到董秀海同母异父的二哥郑秀虎持棒打人,没有看到董秀海打人。更多的证言称:在现场,但没看清楚到底是哪个打人。

  后来警方的卷宗中包括一张现场图,用不同颜色标明了做出不同证言的目击者的位置,结果是红点和蓝点“基本一半对一半”,而且彼此混杂在一起。

  2005年4月28日,案件移送丽水市检察院。缙云县公安局给出的意见是:作为共同犯罪对郑秀虎和董秀海提起公诉。

  缙云县一位法律工作者说:在涉及农村纠纷的案件中,时间越是向后推移,就越是可能有其他因素牵涉进案情。相对来说,事发当时最早的证言可信度较高。

  正因为这样,在案件起诉之前,双方都曾找到丽水市检察院起诉处处长张丽平的办公室,要向他说明案件情况。“都是带着一帮人来,这种情况下我都不便接待。”

  马丽丹曾向警方提供一份要求严惩凶手的联名信,上面按有数百个手印,张丽平处长表示:董秀海家也有类似按着手印的书面证明材料。

  在所有证言中,有一点事实没有争议:董秀海与马丽丹曾扭打在一起,地点距离马开亮倒地处3米左右。而郑秀虎承认自己打人,口供稳定。

  2005年5月17日和7月1日,案件被两次退回补充侦查,但依然没有实质性的新证据出现。

  2005年9月15日,丽水市人民检察院决定对郑秀虎提起公诉,对董秀海变更为取保候审。基于现有证据,检方认为郑秀虎伤人致死的证据更为充分。

  法庭最终判决:“郑秀虎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郑秀虎赔偿马家经济损失共计290000元,“由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马彩杏、董秀海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被流言笼罩的乡村

  在山岭下村,董秀海是个特殊人物——不仅因为他考取了清华大学,还因为他身处一个“小姓”家庭。他的父亲董品昌入赘来到山岭下村。作为马彩杏招赘的第二任丈夫,这个“外姓人”以拾荒为生,经常徒步走过几十公里,从丽水拉着板车一路拾荒回到村中。尽管贫苦,但懂一点中医推拿的董品昌热心助人,为村民诊病不取报酬。董秀海高二那年父亲去世,自此他成为全村惟一一个姓董的人。

  这起伤害案,成为一个村庄复杂关系网络的爆破点。

  在媒体趋之若鹜之时,刑侦调查尚在进行之中,因此报道的内容,主要由村民的言辞构成。

  当时有人对记者说:董秀海家是村霸。但现在有人对本报记者说:马家才厉害,出事那天亲眼看到马家亲戚招呼人来帮忙打。马家亲戚凶得很,在外面有门路。

  当时记者记录下了这样的说法:董秀海打起人来凶得很。本报记者也听到了这样的说法:打起来以后,还是董秀海让他外甥用自己的手机报警的。

  当时有人向记者提到董秀海的二哥坐过牢,以此证实他们家是村霸。现在有人拿出书面材料证实:马家亲戚马天林,去年刚被判了有期徒刑。

  当时有人说:董秀海家刨人祖坟。本报记者也听到这样的说法:“没跟人家商量就把人种到(意为埋葬)人家田里,谁能乐意?”

  有人曾拿着“博士杀人”报纸在村里传看,也有人说:那是马家亲戚带着记者采访的。

  当时的报道记载了一位村民马耀庚的话:“(董秀海)交新不交旧”,但董秀海的姐姐郑春娥说她前不久遇到马耀庚,马说自己不认识董秀海,只是听中学老师提过他读书很好。

  在错综复杂的乡村社会现实中,流言已成为主角。真相,似乎已遁入“罗生门”。

  早在1999年,董秀海远在新疆的一位亲戚,碰巧向一本拥有庞大发行量的社会故事类杂志的记者提及这个聪明刻苦的孩子,对方很感兴趣,希望他的故事“能感动更多人”。于是,没有经过对董秀海的采访,一个曲折的个人奋斗故事就发表了,故事中董秀海周围的几乎所有人都对他不好,包括同母异父的哥哥们。

  董秀海全家对这篇文章都很不满:“把爸爸写得几乎就是一个白痴一样,可能这样显得阿海更可怜更不容易吧。”

  血案发生后,这篇文章也成为“有力”的证据———有人对记者说:董秀海早就向外人诉说过对村里人的不满。

  在乡村与城市的夹缝里

  等董秀海看到相关报道时,已是在取保候审走出看守所之后。大半年过去了,舆论的热度早已降温。

  马彩杏说:“他看到报纸一下子就懵了,愣在那。报上写我们家不让村里修路,他问我是怎么回事。”

  12岁就在县城读书的董秀海,早早地在心理上远离了乡村规则、进入现代城市规则。这几年来,他每年在村里的时间只有几天,因为“电视没有有线,手机经常没信号,他还老是讲要上网”。

  乡村社会可能存在的那些恩恩怨怨,对董秀海而言早已陌生。“他讲的东西我们不懂。我就是要他用功读书,不要谈恋爱。”马彩杏说。

  在回家的短暂时光里,董秀海如果买东西,一定会到自己哥哥家的小店去买———即便母亲家不远处也有其他的小店。这是他理解的乡村规则———不这样,哥哥会责怪。

  每年春节,他依照从小的惯例到乡亲家拜年,这个“舅婆”、那个“叔公”———他认为自己这样已经够礼貌,“阿海在家时不爱出门,他讲好多人都不大认识了,也不知怎么打招呼”。在村人的眼中,他“高傲”地越走越远了。

  一位同样出身缙云、现在北京读书的学生说:“董秀海曾对朋友说,‘我是从这个地方走出来的,我能理解这种环境,但确实觉得挺难接受的,我希望能有所改变。’”

  董秀海曾向朋友陈健描述过八个月的看守所生活。

  前一天从学校回到家中过春节,第二天就住进看守所。他的感觉“就像从太阳下面,一下子跌到水底”。

  劳动时他干活慢,经常做不完每天的定量,往往是一同关押的人们主动帮他。他曾说:看守所里的人们挺尊重有知识的人。

  后来,董秀海还在看守所里做了小组长。

  其间他收到了来自同学朋友的一些明信片。“没写什么特别的话,就是鼓励他振作,但他说当时抱着明信片就放声大哭。”

  没有赢家的官司?

  两年过去了,马丽丹的母亲坚持守着丈夫留下的老屋,不愿搬出来。马开亮至今未被火化,尸体存放在殡仪馆。马丽丹认为法医学鉴定存在疑点,有必要保留尸体。

  除了日渐年迈的母亲,马丽丹的姐姐早年外出打工受到刺激患了精神病。失去马开亮,无疑是这个家庭的灭顶之灾。

  村口的石碑上刻着1990年代出钱为村里修桥的村民姓名,绝大多数是马姓。马开亮的名字也在其中。董秀海一家人也无一不说:“马开亮是好人。”

  在长达一年多的时间里。刚刚大学毕业的马丽丹没有找工作,专心忙于诉讼。

  而董秀海的一位同学则说,两年来他几乎无法安心学业———2005年2月到9月在看守所度过,接着取保候审,2005年12月一审判决,紧接着是上诉,解除取保候审后回到学校,变更了论文题目,但心理上的压力始终使他无法集中精力。参加课题外出调研,他做自我介绍时总是“怪怪的”,他怕别人看过报道,怕人们还记得这个名字。

  而董秀海家原本要加盖的房子已经倒塌。母亲马彩杏在事发后再也没有回过山岭下村。在几公里外的新建镇上,女儿给她租了一间旧屋,每月房租30元。67岁的马彩杏,自此从山岭下村消失了。

  大部分证言证实:冲突发生时马彩杏先于马开亮倒地,头部流血,有人在喊:“把我妈敲掉,不肯,敲回来!”

  马丽丹说:对方有二十几个打手,甚至有人提着砖头要打她。

  而现在服刑的郑秀虎则多次对律师说:“我对不起我弟弟,把他害成这样。但是我不后悔。有人把我妈打得满头血,如果我不出手,还能算是儿子吗?”

  两年多了,马丽丹在谈话中依然会时不时泪湿眼眶,她说自己不管做什么,经常会突然间一下子变得“笨笨的”,满脑子想着父亲,别的什么也想不下去。她很小声地说:“这样活着真屈辱。”但接着擦干眼泪:“君子报仇,十年不晚。”

  马丽丹说:“先申诉,不行的话北京是肯定要去的,找最高法院,找政府。如果还是没有用,那不管以后董秀海到哪里,我就每天把这些材料寄给他们领导,每天寄。”

  丽水市一位法律工作者说:“这是一场没有赢家的官司。在刑事诉讼的程序下面,总能看到血亲复仇、宗族斗争的影子。”

  在双方当事人中惟一一个对记者表示“相信司法公正”的,是董秀海。

  

清华博士“杀人事件”大逆转

  两年前,媒体大量报道“清华博士杀人案”时的一幅漫画CFP/图

  

清华博士“杀人事件”大逆转

  董秀海家张炯强/图

  

清华博士“杀人事件”大逆转

  董秀海就是在这个小村庄长大的张炯强/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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