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调解制度将向全省铺开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9日15:17 金羊网-羊城晚报

  本报讯记者从近日召开的广东法院立案审判实务座谈会上获悉,继首批确定东莞中院、阳江中院作为试点中院后,以此次会议为标志,立案调解制度将在全省三级法院全面展开。其中,在调解工作中起到范例作用的法院,将被授予表彰。

  作为省高院推行立案调解制度的首批试点中院,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与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是如何被选出的,具有怎样的典范意义?广东省高院副院长吴宏斌表示,自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提出,要在诉讼全过程中提倡调解,立案调解作为其中的一个环节,其合法地位以此得到肯定。但是,考虑到立案调解在本省仍是新事物,没有成熟的经验可供借鉴。而东莞中院地处珠三角,案件特别多,而阳江中院地处粤北,案件不多。这两个法院正好分别代表了我省的发达地区与经济欠发达地区。从这个角度考虑,省高院最后确立东莞中院和阳江中院作为仅有两个中院级别的试点单位,进行经验探索。

  那么,试点结束后,立案调解在全省范围内将如何铺开?吴宏斌副院长表示,此次大会结束后,全省三级法院都将全面推行立案调解制度。此外,省高院还将于今年第三季度,到全省各地法院抽查立案调解的开展情况。届时,对于工作开展良好的单位、个人,省高院将给予加大宣传,并予以表彰。 (郑思琪王创辉)

  (winzi/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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