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州县法院依法对违法占地进行拆除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9日16:40 山西新闻网

  (泽州广电网讯)4月17日,泽州县法院联合县人大、国土资源局、检察院等部门依法对巴公镇西寺庄村六户违法占地的建筑物进行强制拆除。

  2006年10月,泽州县国土资源局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巴公镇西寺庄村民常海明等六户分别拆除违法占地的建筑物。县法院受理后,立即组成了合议庭,对国土资源局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了审查,并对被执行人常海明等六户进行了说服教育。2006年11月县法院向被执行人发出了执行通知书,又于2006年12月份张贴了公告,要求被执行人在2007年1月3日前拆除全部的地面建筑物。通知书发出以后,有的被执行人只履行了部分拆除义务,有的被执行人丝毫没有履行义务。为此,泽州县法院联合有关部门对常海明等六户违法占地的建筑物进行了强制拆除。

  (编辑:刘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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