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潭部分村民将集体山地建成墓地敛财(图)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9日17:56 红网-三湘都市报
湖南湘潭部分村民将集体山地建成墓地敛财(图)
在湘潭县响水乡狮子山村,乱建滥造的私人墓地随处可见。记者 刘晓波/摄

  湘潭市殡仪馆周边,湘潭县响水乡狮子山村和湘潭市雨湖区先锋乡桐梓村,不少农民擅自将集体所有的自留山地开发成墓地,非法高价出售。甚至有村民借此积敛了上百万元收入。

  这种现象近年来愈演愈烈,一片片葱茏的山林,如今坟头成堆、墓碑林立……

  【暗访】村民热情“拉业务”

  记者走近池塘边的一户人家,一名中年妇女热情地迎了上来,“是要买墓地吗?”见记者点了点头,她马上带着记者来到她屋后的自留山上,“我家已经卖了200多个墓了,做出来的坟别人都很喜欢,而且价格比公墓便宜,服务也好得很!”

  记者看到,这处山头几乎都被坟头占据,有的地方还剩下稀稀拉拉的几棵树,有的甚至寸草不生。“这个怎么卖?”记者指着一个装有琉璃瓦的坟墓问。“这个要8800元,已经卖给江麓的一个职工了,你要这种式样的可以再做。”中年妇女说,“至于便宜一点的也有,3000多的,5000多的,随你挑。”

  记者问道:“你这里有没有发票?”这名中年妇女马上将记者带到她家,一边招呼着递烟泡茶,一边从衣柜里拿出一叠纸,“合同、发票,要什么有什么。”

  记者看到,对方所说的合同上其实只写几句无关紧要的话;而所谓的发票实际上是一张已经开好的收款收据,收款金额为300元,下面盖有“湘潭县响水乡狮子山村民委员会”的公章。

  中年妇女解释,“这是交到村上的管理费,有了村上的许可,我们才可以搞,你也可以放心买了!”临走时,对方留下了电话号码,要记者再与她联系。

  【目击】坟头成堆墓碑林立

  湘潭县响水乡狮子山村是毗邻湘潭市郊的一个小村,人均耕地不到0.3亩。由于该村与湘潭市殡仪馆及公墓区湘殡陵园相邻,受“地利”因素影响,近年来,该村涌现出上千座村民私卖坟地修建的“私墓”。

  4月14日下午,天气阴沉,记者以买墓人的身份来到当地暗访。沿潭锰路前往湘潭市殡仪馆,记者远远地就看到,路边的山包上坟头林立,墓碑密密匝匝。进入湘殡陵园,这里除东面外,西、南、北三个方向的山坡上,修建着不计其数的私坟。

  由于与湘殡陵园内的墓地建筑有些不同,一眼望去很容易分辨出这些就是农民擅自开发的墓地,其占地面积普遍偏大,修建得极为讲究。在一家蒋姓的村民家旁,密匝坟堆团团围着房屋,最近的坟堆离家门口只有几米远。这些私墓中,很多用水泥封顶,镶着漂亮的

瓷砖。有的墓碑上还盖着黄色的琉璃瓦,装饰极为豪华。

  【暴富】卖坟专业户聚财上百万

  知情群众告诉记者,在狮子山村,村民私卖的坟地每块价格大多在2000元至5000元之间,高的炒到了8000元至10000元一座;给村、组上交的“管理费”一般为300元,而成本少的只需500元左右。除去这些,卖出一块坟地能稳赚一笔。而对于丧户来说,公墓的价格普遍要贵一些,占地面积也只有一至两平方米,不及私墓那样豪华气派。

  正是在丰厚利润的驱使下,自1996年开始,这里乱建滥造的非法私人墓地越来越多,狮子山一名张姓村民说,“靠山吃山,我们组里就靠吃死人饭。”而最近几年,雨湖区先锋乡桐梓村部分村民也开始从事卖坟行当。

  【恶果】每年蚕食土地300多亩

  湘潭市殡葬改革执法大队的调查显示,湘潭市乱建墓地的现象始于1996年,到1998年后愈演愈烈。目前,除殡仪馆附近的狮子山村和桐梓村,鹤岭镇、楠竹山镇、河口、江滨等地也不同程度存在非法墓地。据不完全统计,全市非法墓地至少在6000座以上。执法大队队长谭见冬告诉记者,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湘潭市城区属于火化区,火化后每人每墓占地面积不得超过1平方米,而乱建的私墓动辄超过五六平方米,有的甚至占地更多。由于丧葬占地,每年要减少300多亩田地。

  【追问】“私墓”为何禁而不止

  乱建滥造私坟明显违背了殡葬管理条例,也是《国土法》所严令禁止的。如此明显的违法行为,为何能长期存在并愈演愈烈呢?对此,湘潭市殡仪馆负责人一针见血地指出,少数基层政府和相关部门长期对此视而不见,有的甚至还要从中收取手续费,这种管理上的缺位和不作为促使了“圈地建坟”歪风的迅速滋长。

  据介绍,早在2000年,湘潭市民政部门在检查中就发现了狮子山村私建坟墓的问题,随后民政部门反复督促湘潭县政府采取措施,可一直没有引起重视;在乡镇和村组,一些干部甚至采取默许甚至纵容的做法,从中捞取好处。狮子山村仁冲组村民称,卖坟地是村组集体决定的,并且还有乡国土所的批准。村民每卖一块坟地,上交村里200元,交组里300元。这几年,村里光靠卖坟地收入有三四十万元。记者看到了一张狮子山村村委会开具的卖坟现金收据,上面公然写着收费名为“黄母坟墓费”,盖着“湘潭县响水乡狮子山村民委员会”的红色公章。

  湘潭市殡仪馆负责人介绍,在1996年时,当地一个区

人大代表为了抑制卖坟地,提议以交钱来控制村民卖坟地,结果当时乡国土所有关负责人便规定,1996年以前卖坟地的交100元,1996年以后卖坟地的交200元。“这样做,最初的出发点是想抑制卖坟地的行为。事实上,村民后来都认为,只要交钱就可卖坟,从而使卖坟地‘合法化’了。这10多年来,虽然省市各级部门都曾专门发文,也召开过多次协调会,但后来都不了了之。”

  目前,狮子山村的非法墓地现象已引起湘潭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发稿前记者了解到,近期内,该市民政、国土、公安等部门将联合进行专项整治,力争彻底刹住这股歪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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