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重要公共场所将全部安装监控系统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9日20:52 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广州四月十九日电(王华 伟秋)广州市政府今日出台《广州市公共安全视频系统管理规定》,广州市所有公交系统、酒店、办公楼、住宅区等十三类场所的出入口和公共活动部位,将全部安装公共安全视频系统。年内广州将形成覆盖全市重要部位的全天候安全视控网络。

  该规定要求涉及公共安全的十三类场所应建设公共安全视频系统,范围几乎涉及所有公共场所如:危险品产储经营场所;公交系统和重要交通设施;各党政机关、金融场所、媒体机构、水电气供应单位等重要机构,建筑工地、水利设施等等,这些场所的出入口及重要部位都要求安装视频系统。公园、学校、住宅区、商业区、大型农贸市场、酒店、娱乐场所、办公楼,这些公众活动聚集场所的大堂的出入口、电梯和主通道等将全部安装视频监控系统。

  该规定从五月一日起执行。首先将在公交系统上实行,年内将覆盖全市重要部门和场所。规定范围内的场所在新建、改建、扩建时,公共安全视频系统将作为主体工程的一部分,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及格者,建筑物不得投入使用。

  公共安全视频系统所采集的信息有效存储期不得少于十五天,其内容不得进行删改、破坏或随意传播、复制,不得用于个人目的或商业使用。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构、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可根据工作需要无偿调取、查看或复制。

  据了解,广州市今年将从市财政拿出两亿元建设公共安全视频系统,该系统的监督管理权在公安机关。拒不按标准建设公共安全视频系统的,公安机关将予以处罚。

  与此同时,该规定也明文禁止了在

卫生间、浴室、酒店客房、学生宿舍等涉及公民隐私场所或区域安装视频监控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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