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安工商行政管理局推出“超时默许制”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0日00:00 石家庄日报

  本报邯郸电(记者 王彬)4月17日,邯郸武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开始实行“超时默许和缺席默认”制度。也就是说,你在该市的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事项时,如果申请材料齐全,而工作人员却未能在规定的时限内予以办结,该申请事项即可视为已被同意。

  据介绍,按照这项“新规”,工作人员对超过规定时限和承诺时限的各类申请事项,既不批准也不驳回,即可视为该单位已经同意申请人的申请事项。对于需和当地其他部门联合审批的事项,参与单位应安排具有相应审批权力的人员准时参加联审会议,若无故缺席会议或与会人员不能签字,则视为该部门对联合审批项目同意。

  武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孟凡江告诉记者,制定此项制度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促进依法行政的顺利开展,有效杜绝工商人员行政不作为、失职渎职以及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等问题的发生。如一位个体工商户申请办理营业执照,工商部门在其手续齐全的情况下,必须在当天予以办结;如果申请材料不齐全时,工作人员应向申请人递交正式的补办件告知书,并在三日内办理完毕。如果工作人员未能按时办结,该个体户即可“先斩后奏”,进行正常经营,而工商执法人员不得再以“无照”为由进行干预或查处。

  据了解,该局对于各类申请事项还制定了相应的办结时限:对于便民、鼓励发展类事项,授权驻市行政服务中心人员直接办理;对于一般工业项目和涉及到前置审批的事项,先审批规划、土地、产业、环保和前置审批条件,只要基本条件符合要求,窗口人员要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剩余要件可在1个月内补齐;对于有利于当地经济发展的重大投资项目,由窗口人员按照审批程序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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